中山市昨天起办理自愿缴存公积金
本报讯 (记者 李丹丹)中山自愿缴存公积金昨天起开始办理。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首例自愿缴存公积金业务在农业银行三角分行办理。
昨日上午,陈小姐在中国农业银行三角分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登记,成为中山市首例公积金自愿缴存者,其自愿缴存工资基数为10000元,个人月缴额为1600元。当日上午中山市共成功办理6笔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业务,其中建行4笔,农行2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元旦起,中山市正式实施《中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为方便职工办理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该业务下放至各缴存银行网点,目前中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要到8家银行共336个点办理,不需要到公积金各个办事处办理。
据了解,可以办理公积金自愿缴存的8家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中山农商银行等,其中工商银行办理点最多,共81个点,其次为中国农业银行70个点,建设银行共64个点,自愿缴存者可至这些银行网点办理自愿缴存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将原本不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范畴的农业转移人口和个体工商户纳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有助于解决他们的住房需求,中山市可自愿缴存公积金的包括年满18周岁在中山居住三类人,分别是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和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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