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积金中心转变发展方式,实行精细化管理 1—11月实现增值收益1.58亿元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图
截至11月,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实现增值收益1.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27%,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再创新高。这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转变发展方式的结果,由粗放式运作到精细化管理,坚持深化改革不停步,不仅实现了自身的增收,也让越来越多的惠民政策在中山陆续出台。
为使住房公积金惠及更多中山市民,今年以来,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推进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同时,结合与公积金相关联的民生工程,多项惠民政策出台,放宽了公积金提取的门槛。
推动落实“放管服”,依靠全方位改革实现精细化管理,公积金中心正逐步简化审批流程,推动一站式服务模式和在线办理系统上线,已实现多项业务“零跑腿”,为公积金缴存者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撰文:郎慧
今年出台多项惠民政策
明年起,又有三类人群将被吸纳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的范畴中,12月7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中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且居住在中山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中国港澳台人士及外国人,均可自愿在中山市缴存并使用住房公积金。
推进公积金缴存扩面并逐步提升其普惠性,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以来坚持的工作。在中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帮助老百姓解决太多的生活问题,按照2014年7月起实施至今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山市民可提取公积金用来偿还自住房贷款、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租房等,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提升公积金的使用便利度,使其最大限度地服务民生。
今年3月,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全市大病医疗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了相关政策。从前,对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在该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90天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今,公积金的提取时间已由社保年度结束的90天延长至社保年度结束的一年内,大大减轻了大病家庭的生活负担,提取时间也更加灵活了;
支持本市职工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今年8月8日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文件明确了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同时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明确了公积金使用者的权利与义务,对全市职工、居民使用公积金具有指导作用。
不仅针对自住房群体,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时刻关注着无房者,并始终支持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今年5月,《关于实行阶梯式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在全市发布实施,以月缴存额300元为分界线,职工可根据自身公积金缴存情况,按照规定提取相应的金额用于租房。其中,月缴存额低于300元的,除须保留100元余额外,可提取全部公积金用于租房支出。
据统计,2018年1至11月,中山共办理租房提取5.96万人,提取金额1.58亿。其中,享受到政策优惠的中低层收入者(月提取额低于300元)占比65%。
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
以便民、惠民、利民为宗旨,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深化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
今年3月,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中山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发布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应简化手续,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2017年8月,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综合服务大厅正式启用,由中心审批服务办公室、15家贷款业务受托银行派人进驻办公,集中在贷款审批综合服务大厅受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了贷款审批流程的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提升了公积金贷款审批速度。
在缴存业务方面,以往缴存单位办理缴存人员新增、封存、基数比例调整等业务,需要带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到办事窗口现场排队办理,不仅耗时长、还经常出现需要补资料的情况。
网上办事大厅上线后,提供每日24小时无间断在线服务,完全实现了缴存业务“零跑腿”“免排队”的目标。缴存单位业务员只需一次前往办事大厅开通网厅数字证书认证,即可在线一站式自助办理缴存业务。其中开户、封存和托收业务无需审批,即时办结;调整业务一般在一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台审批办结。
依托信息化系统,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提取业务的自助办理和后台审批。目前,购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只需到窗口办理登记,即可实现每月自动获取还款数据、系统自动审批住房公积金余额并提取到账,提取间隔也由180天缩短至30天。对于月冲还贷的职工,系统每月将定期用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金,实现自动还贷。
笔者从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未来,中心将继续梳理优化审批流程,以信息化新媒体应用拓宽服务途径,实现更多业务“零跑腿”办理。
创新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控
“一个办法、四部细则、八大方面规范”,为有效降低资金运行风险,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安全运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具有中山特色的“1+4+8”管理体系。在《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订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和财务四部实施细则,进而又从党建制度、议事规则、应急预案、内部管理、财务管理、服务规范、业务监督和执法管理8个方面实行细化管理。
在具体操作环节中,为从制度上堵住套取漏洞,针对部分风险点,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提取公积金者进行发函核实,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今年已累计发函核实413件次,协助异地同行核实19件次。同时,在本年增设对同一套房产多次交易提取的次数限制,同一套房产一年内只能以一次房产交易申请提取公积金。
今年初,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与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跨地协查机制,涉及肇庆、中山的房产情况需要核实的,由双方中心相互协助核实。目前,中山也正在同广州、佛山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共建跨地协查机制,扩大协查范围。
另一方面,公积金管理中心追求创新的脚步从未停止。正在进行中的住房公积金扩面大数据分析项目,通过整合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开放的共享数据,对全市已缴和未缴的企业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基于大数据结果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扩面。
截至2018年11月,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6909家,当期实缴职工45.66万人,实缴人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74万人,增幅14.37%;住房公积金缴存44.5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缴存额增加8.06亿元,增幅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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