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筑牢保障底线 完善服务平台让改革成果惠及每个人
创新提出劳动关系协调八项机制,经验做法获全国推广;出台省内首部地级市全民创业政策,形成“1+N”创业政策体系,掀起全民创新创业热潮;在全省率先实施总额控制下的病种分值付费制度,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参保人就医负担……
敢为人先,锐意创新。回首改革开放40年,中山经济社会走上发展快车道。紧随时代发展步伐,中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不断作出探索。多年来,中山人社部门在筑牢民生底线中增进人民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在改革创新中促进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扎实完成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在保障和服务两端发力,中山人社为中山经济社会发展,让改革成果惠及每个人提供了有力支撑。
撰文雷海泉李思宇
激发就业创业活力
就业创业服务送到“家门口”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多年来,中山持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支持创新创业。为激发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活力,中山多年前就着力推动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就业均等化服务,打破城乡和户籍的身份界限,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市、镇、村(社区)、居民小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全市278个村(社区)均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在50个居民小区设置首批就业服务点,解决就业工作服务群众“最后100米”问题。
2014年,中山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通过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创业工程,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和更高质量就业。目前,全市已建成市、镇两级创业孵化基地35个,累计为2907名创业者提供了创业孵化服务,带动就业12772人。
此外,中山积极搭建各类供需对接平台,通过建设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对全市2400家定点企业进行用工监测分析、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多措并举,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促进就业创业。
据统计,近5年来,中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21万人,扶持创业4.85万人,中山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下,就业格局持续优化。
推动养老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
在全省率先构建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
“养老金又增加啦!”最近,中山东明社区居民燕姨来到社区服务中心使用社保自助终端机查询自己的退休待遇情况。工作几十年,燕姨见证了中山社会保险工作的变迁,社保待遇不断提升,社保服务更便利、更人性化是她最直观的感受。
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和城乡一体化是中山社保工作的着力点。从2004年起,中山市就开始探索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2005年1月,中山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逐步推动城镇职工、农村居民参保政策统一、经办服务统一。至此,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中山基本建立,基本实现了有参保意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达到“老有所养”目标。
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发展也经历了多个阶段。2008年,中山启动实施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将所有未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纳入了参保范围。2010年,中山对医保制度再次进行改革,将原来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整合成一个险种,划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个层次,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医保制度框架,彻底解决了多险种制度下参保人险种转换衔接不畅和基金管理等问题。
随着改革发展,社会保险待遇也逐步提升。截至2018年,中山已连续14年按照国家、省的部署为退休人员调升基本养老金,退休企业职工月平均待遇已达2479元。此外,中山持续调整医保政策,提高医保待遇,建立医保缴费和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扩大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特定病种已增至17种,特殊病种增至25种,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最高统筹限额达346790元,基本加补充医疗保险(含大病医保)最高统筹限额达901654元。2014年,《中山市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参保人无需另外缴费,住院费用年度累计超过起付额度的,系统将自动予以报销。此后,中山还提高了困难群体、困境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今年对符合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也进行了调升,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费用负担,避免因病致贫。
除了待遇提升,市民对日益便利化的社保服务工作也有切身感受。目前,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部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备案结算流程也愈加便利。作为全国首批“电子社保示范市”,中山深入推进“电子社保”服务建设,实施社保自助服务设施进社区工程,中山市民在家中或家门口就能办理社保业务,服务不断优化。
搭建立体人才体系
“不拘一格”引才育才
人才是第一资源。近年来,中山在培养和引进人才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2010年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以来,全市人才工作力度不断加强,人才队伍日益壮大。
自2014年起,中山引才工作进一步提速。2014年,中山设立了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品牌活动——中山人才节。2015年,中山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出台《中山市事业单位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创新企事业人才评价方式,采取体现业绩能力、社会认可的系列评价指标,不唯学历、不唯职称,引导社会对人才进行综合评价,为实用型人才打开人才认定的绿色通道,不拘一格汇聚人才力量。
于2017年出台的中山“人才新政18条”是中山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新举措。新政策从构建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角度,提出强化党管人才、实施“中山英才计划”和“中山优才工程”等举措。围绕新政,市人社局相继制定出台细化配套政策,引才育才体系持续完善。
配合人才政策实施,中山坚持以事业留人,积极搭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平台。2004年,中山创建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2013年,升级为国家级留创园。截至今年11月,留创园累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190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494人。此外,中山自1999年起积极推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博士后人才。目前,全市已建成51个博士后工作平台,16家省级博士工作站,先后有162名博士后进入平台从事研究工作。2014年,市人社局出台《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5年来,共认定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7个,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15个。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经验获全国推广
改革开放以来,中山经济快速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专业镇”的产业发展模式。该模式催生了中山发达的民营经济和庞大的企业员工队伍,这对劳动关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面对“量大面广”的劳动关系工作,中山持续加强综合治理,保持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构建劳动关系协调八项机制是中山劳动关系工作的创新之举,八项机制涵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强化组织领导、劳动执法、薪资分配、企业内部民主管理、职工发展、人文关怀和矛盾化解等各个方面,成为了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范例体系。在2011年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大会上,中山作为全国地级市唯一经验交流发言单位,介绍了中山经验。随后,这一经验获全国推广。
围绕劳动关系协调八项机制,中山近年来持续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机制,在全省首创劳动合同签订预警系统,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社会公布和风险预警制度等工作制度,推动镇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完善市镇村企业四级调解机构建设。去年12月,火炬开发区启动创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和谐劳动关系“火炬模式”。目前,全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8%,企业工会组建有效覆盖率达85%,劳动关系和谐指数逐年提升,劳资纠纷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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