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孕妇被狗惊吓索赔狗主被判赔三千元
本报讯(记者张倩通讯员李世寅谭凯航)女子阿霞怀孕21周时遇拉布拉多犬受到惊吓后先兆流产,为此将犬主告上法庭,最终狗主人阿娟被判赔逾三千元。昨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向媒体公布了这宗侵权责任纠纷案的审判结果。
事发于2018年3月16日11时30分左右,阿霞外出时为躲避一条扑到腿上来的大型犬后胎动异常,拨打120及110后经医生诊断为先兆流产,虽然经住院休养两天后确定胎儿无恙,但她在住院期间阿娟未进行探望,未有支付医疗费,要求提供事发大型犬只的疫苗证书均被无视,且在事发时该大型犬未牵引,阿霞因此提出赔偿要求。
法院认为,本案为侵权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阿娟立即向原告阿霞赔偿医疗费1397.9元、误工费438.47元、营养费300元。法院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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