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探索建立村级河长制度体系 每月巡河 问题上报
经过近一年的治理,板芙镇里溪村月角涌的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南方日报记者叶志文摄
12月4日下午,板芙镇里溪村村支部书记林国厂与村干部们沿着里溪村的月角涌进行河长巡河工作。“今年4月起板芙镇设立河长日,规定为每个月的第2周周二,今天正好是12月的河长日,照例要进行巡河工作。”林国厂说。
根据板芙镇政府要求,每到河长日,各村级河长须组织各村民间河长、河管员、河长制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参与巡河,检查是否存在涉水违章、卫生死角、偷排污水、偷倒垃圾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镇河长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在巡河结束后,村级河长要将巡查过程记录下来,形成巡查记录,并附照片等资料。这些资料,将成为板芙镇每半年一次的河长制工作考核的评分依据。
板芙镇探索的村级河长制建设模式,为中山推进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经验。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廖瀚通讯员陈秋根
全镇清拆违规养猪场3.47万平方米
里溪村是板芙镇内面积较小的一个自然村,共有月角涌和岐江河板芙段两条河涌流经这里。作为这两条河涌的河长,林国厂实际上每周至少巡河一次。由于以往里溪村工业、农业较为粗放的发展方式,使这里的河涌留下了很多后遗症。特别是月角涌的水质受到了很大的污染,“污染程度最大的时候真的可以用"发黑发臭"来形容。”林国厂表示。
从去年10月起板芙镇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林国厂和其他村干部们将河涌治理作为村里的首要事项,投入到河涌治理工作中。今年4月份,林国厂牵头,在市镇两级相关部门支持下清拆了4宗使用时间长达20多年的历史跨河建筑物,总面积约317平方米。
在月角涌的上游,有着若干家未经许可进行粗放养殖的养猪场。据林国厂介绍,最多的时候上游曾有27家养猪场、超过3000头猪。这些没有取得许可证、属于非法养殖的养猪场给月角涌带来了非常大的污染,让河涌常常弥漫着臭味。
从今年4月开始,板芙镇着手进行非法养殖场的清拆活动。里溪村的清拆工作则在更早之前便已开始进行,林国厂建立了清拆非法养殖场的微信群,每天在群里汇总清拆进度。半年时间里,里溪村清拆了1.6万平方米的养殖场,基本将上游的养殖场清拆完毕。截至11月份,板芙全镇清除违规养猪场77间,清拆养猪棚面积3.47万平方米,减少生猪存栏7120头。
经过近一年的治理,林国厂认为村里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我们最近在巡河的过程中发现月角涌里开始出现对水质要求比较高的"小白鱼",这说明水质在慢慢变好。”在2018年上半年板芙镇的村级河长制工作考核中,林国厂所在的里溪村总分排名第二。
量化考评杜绝“走过场”式巡河
林国厂是板芙镇的10名村级河长之一,从去年10月份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板芙镇不仅落实了镇区内每条河涌的河长,更丰富、完善了镇村两级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目前,板芙镇共设立镇级河长3名,村级河长10名,河管员、民间(义务)河长各54名,河道警长10名,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2名。“今年截至目前,镇级河长巡河50次,提出有效整改意见51条,村级河长巡河514次,指出问题113个。板芙村河长牵头清拆历史违建62宗,总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板芙镇河长办副主任谢柳青介绍。今年4月,板芙镇设立“河长日”,将镇村级河长巡河工作常态化。
为了防止河长巡河工作变成形式主义的“走过场”,板芙镇建立起了村级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将通报并作为各村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考评细则从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日常管理情况、水环境绩效、交办、督办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量化考评。今年10月份,板芙镇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村级河长制工作考核情况。
考核情况指出了目前村级河长制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要求各级河长按照编制好的《河长巡查记录本》《村级河长制年度工作计划》等文本,规范填写河道巡查记录本、及时上报问题、细化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各村河长按照镇河长办所提供的表格模板建立完备的“一河一档”基本资料库,并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做好信息反馈。
板芙镇探索的村级河长制建设模式,为中山推进市、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经验。据市水务局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山全市16条外江、15条主干内河、1026条支河已分别落实12名市级河长、242名镇级河长、302名村级河长。截至11月20日,镇、村两级河长累计巡河35172次。作为河长制体系中的“神经末梢”,村级河长已成为中山市推动河长制工作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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