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行提醒: 银监要求跨省纸质票据交易限期停止

南方日报 2018-06-06 07:39

■银行资讯

近日,银监会发布新规《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并且要求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分为授信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注册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与其交易对手营业场所所在地是否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判断是否为跨省业务的依据。

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工作人员分析,《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

中山建行工作人员还提醒广大市民,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在6个月后将不能跨省流通,企业在收款过程中注意纸质银行承兑出票日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孙嘉琳杨璟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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