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宣判
西江日报讯(记者 潘粤华 通讯员 林生伟) 近日,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对5名被告人涉及的5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高要区首批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由于是首批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没有成熟的办案经验,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展开了充分论证,并查阅了大量资料和其他地区办理的案例,逐一破解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范围、标准如何确定等难题。在经过诉前公告、层报审批等环节后,该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
在该5起野生动物保护案件开庭审理期间,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派出员额检察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庭审,通过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充分展示案件证据,详细阐明了被告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5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已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资源的重要性,愿意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
目前,高要区人民法院已对该5起野生动物保护案件作出判决,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不等,同时各自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合计12.73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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