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遛狗现象时有出现

西江日报 2020-10-26 01:11

端州区江滨堤路,有市民遛狗不牵绳。 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摄

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实习生 郭超云

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提到,公民应当遵守养犬文明行为规范,如携犬只出户时,应当由成年人以牵引带牵领,并注意避让他人;遵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近日,记者在端州城区调查这些政策的落实情况。

10月22日下午,记者在端州区江滨公园步行观察一个多小时,并没有见到有人遛狗。“这里每天有很多小孩玩耍,不希望见到有狗只出现。”一名家长说,曾经见到有人过来遛狗,在场的很多家长都极力要求他们离开,保证了公园和谐及安全。

10月22日晚,记者从白沙龙母庙开始,往阅江大桥方向走访,数公里的堤下路,成为人们悠闲的场所。这期间,记者发现有多名遛狗人士,仅有一人牵着狗绳。其中,有一对夫妻带着两只宠物狗,它们时而在人群中奔跑,时而窜入草丛,引来旁人不满。“我的狗不会咬人。”这对夫妻对记者说。受访市民认为,公共场所不应该这样遛狗,会让行人担惊受怕,在路上便溺更影响卫生。

10月23日,记者来到东湖公园观察发现,这里并没有禁止宠物犬入内的警示,遛狗的市民文明意识并不高。一位女士牵着小型犬走在公园绿道上,并没有带着捡拾宠物粪便的工具,宠物狗也没有带上嘴套。那只宠物犬中途在草坪上小便,其主人并不在意。记者上前欲询问,该女士一言不发就走了。

正在散步的居民提到,经常看到宠物随地大小便,但主人大多都熟视无睹。记者也看到,草坪空地有两处宠物粪便。

10月24日,记者来到端州城区大润发超市观察。在超市入口处,张贴有禁止宠物入内的标识。韦姓保安员告诉记者,超市这个规定,大部分顾客都自觉遵守,没有发现有人携带宠物入内。在星湖国际广场的其他商铺,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有工作人员称,禁止宠物入内是为了防止宠物伤人。

肇庆学院门口值班人员刘先生介绍,学校禁止外来人员携带宠物入内。但对于居住在校内的人员,如教师、职工等,学校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该校翰墨池,记者看到有教职工前来遛狗,他们也没有携带清理工具以及宠物嘴套。

记者观察发现,在住宅小区及周边公共场所,遛狗现象比较常见。锦绣山河珑湖公园也吸引不少遛狗人士。当中,有人牵着狗绳,约束着爱犬,见到对面来人还有意识地牵到一边,避开行人。对于狗只就地方便,他们也用带来的工具清理干净。但是,也有人没有约束狗只,让它随意奔跑。

昨日,记者由城区搭乘公交车到肇庆学院时,公交车司机明确表示,不可以携带狗只上车。在端州四路的出租车候车点,出租车司机也提到,不会随便让狗只上车。

《肇庆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原计划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养犬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证》,违反者将处罚。遗憾的是,记者获悉,该细则发布征求意见稿后没了下文,至今尚未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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