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黑烟车”全市禁行7月起罚款扣分
西江日报讯 (记者 陈洁) 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是肇庆市今年“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内容。6月1日起,肇庆市禁止“黑烟车”在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6月为过渡期,7月1日起,违反规定的车辆将被罚款及扣分处理。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禁行通告,“黑烟车”是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车辆违规进入肇庆市区域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用现场检查检测或专门设备抓拍黑烟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在过渡期内,违反通告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7月份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200元罚款,同并对驾驶人进行记3分处理。
为加强黑烟车治理,肇庆市近年推进系列工作。今年建立用车大户清单,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现场指导清单中逾100家运输企业建立车辆加油(尿素)台账、维护保养台账等,加强车辆管理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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