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海泉等13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诉
西江日报讯(记者 肖桂芳)近日,欧海泉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1个罪名一案,经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向高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依法讯问被告人并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在办案过程中,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在肇庆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该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引导侦查的作用,就案件存在问题与公安机关沟通,紧紧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书面提出五十项需继续侦查的事项。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收集了大量的新证据,发现了多宗前期未发现的违法犯罪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充分证实以欧海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涉案的违法犯罪行为。期间,高要区检察院决定逮捕并追诉1名该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
高要区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欧海泉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德庆县城区和九市镇一带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当地形成重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当地群众对其十分畏惧。应当依法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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