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海事局查处首单船舶非法排污行为

西江日报 2020-05-07 01:15

西江日报讯 (记者 周永龙 通讯员 白振江 张恒) 近日,肇庆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航工作中发现一船涉嫌在西江三榕港水域非法排污,查处了首单船舶非法排放垃圾行为。

据悉,近日上午,海事执法人员日常巡航至西江三榕港水域时,发现航经此处的“汇粤XX”船船员正径直向水体抛投垃圾,执法人员对此当即拍照取证并责令当事船舶将垃圾打捞上岸。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船《船舶检验证书》、《船员适任证书》、《垃圾记录簿》等做进一步检查,并对该项违章行为立案调查、办理相关处罚手续。

“西江那么大,原本以为垃圾随手一扔,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没有想到这是违法的。”在宣教室接受宣教、办理违章处罚的船长唐海杰说道。

记者从肇庆海事局危防工作室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对于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的违法行为,造成水污染的,最高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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