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数据成打假“利器” □ 张忠德

西江日报 2020-03-18 01:36

3·15来临,市消委会昨日发布2019年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肇庆市全年接受处理投诉2177件。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投诉根据投诉性质分析从高到低排名依次为合同、质量、 售后服务、价格、虚假宣传、假冒等问题。(3月15日《西江日报》)

每年的3月15日,既是“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专业“打假日”。为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协组织,往往会选择这个特殊节点,陆续公布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尤其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消毒等防疫用品成了稀缺的抢手货,一些不法销售商便见利忘义,不仅趁机哄抬价格,甚至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就曝光了3起案例,其中2起就涉嫌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另一起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从肇庆市消委会发布的分析报告看,虽然虚假宣传、假冒的投诉问题占比较小,但其潜在危害仍不容小觑。因为,如今不管是企业的宣传、销售等等,都在由线下转为线上,网络逐渐取代了传统的模式。相比较,线下营销处在明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更容易被发现并被溯源查处,而线上销售借助互联网的隐蔽性,制假售假的职业化程度提升、产业分工更明确、犯罪产业链更加分散,这给查处带来难度。不可否认,近年来各地在仿冒品牌打假方面,财力、人力、物力、企业、政府、执法部门等各方面可谓投入巨大,但打假的投入与回报却不成正比。因此,仅靠传统的打假手段已经无法遏制假货的猖獗,如果辅以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借助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揪出仿冒产品和不法企业,无疑会取得精准打击的良好成效。

针对线上维权往往存在“取证难、程序繁、效果差、费用高”的难题,无疑就要有“互联网+市场监管”的思路,探索出新形势下依托网络开展打假维权的新途径。比如,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进行大数据搜索引擎和智能化自动比对,采集涉嫌违法的产品链接;通过全网络平台数据碰撞分析锁定造假目标,实施精准打击;同时,紧跟造假特征变化和新媒体、新社交平台的特点升级互联网打假技术。目前,以“天网”“天眼”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就是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在完善社会治理方面发挥巨大威力的典型一例。可以说,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让打假更有力、更高效、更透明。

打假没有线上线下之分。事实证明,运用大数据技术是最好的打假手段,将让假货、假商标无处遁形。互联网时代,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的背景下,打假、惩戒失信在技术、模式、协作机制上有了更多创新的空间,这将有助于形成打假维权效应的最大化,给造假者以更大的震慑力。就此而言,“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必将成为市场监管和打假的“利器”,让假冒伪劣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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