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民星湖大道骑单车逆行被罚50元交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平安畅顺

西江日报 2020-01-13 01:20

西江日报讯(记者 潘粤华)“单车逆行也要被罚吗?”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报料热线13929865022反映,他骑自行车在城区逆行,被交警罚了50元。而交警部门表示,自行车逆行属于非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作出处罚。此外,交警部门近期加大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以确保平安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日上午,市民王先生骑着自行车经过端州星湖大道,期间逆向行驶。在该路段的执勤交警见状,对其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自行车逆行,也要被罚款吗?”王先生发出了疑问。

就王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不少市民存在误解,认为自行车逆行不是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属于非机动车辆,骑行时同样需要遵守交通规则。”一大队副大队长梁健明介绍,自行车逆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交警可视情节对实施自行车逆行的人员处警告或50元罚款。

梁健明介绍,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制定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多警种联动作战,为平安出行创造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期,交警加大了端州城区街面道路如闯红灯、乱冲马路、逆行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梁健明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强化隐患清零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端州的围蔽施工点、临崖临江地、道路标志标线、重点路段,以及危化品、大型客运货运企业等重点企业、7类重点车辆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星湖大道东门广场路口、321国道肇庆段、端州路、建设路、江滨堤路、宋城路、信安大道、星湖大道等多个重点路段、区域进行严控;在春运期间和节前节后,加强管网施工集中路段、商圈、站场周边等的交通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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