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作用 □ 丁焕松

西江日报 2020-01-03 01:21

2019年12月30日,市公安局举行隆重仪式,聘任24名第七届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任期5年,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西江日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经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级公安机关推荐,市公安局聘请了覃学明等24人,担任第七届肇庆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可以说,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

群众监督是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新时代公安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肩负着全力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重要使命。公安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和秉公执法,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虽然公安机关内部本身已有一整套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制度,但难能可贵的是市公安局能在体制之外增加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制度,体现了共产党人光明磊落、刀刃向内的精神和勇气。

监督员要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这24名监督员来自人民群众,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社会团体成员、专家学者,可以从不同角度对肇庆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工作进行监督。作为监督员,也要认真履职,在管警治警和公安发展上“多支招”,在反映社情民意上“多直言”,在宣传公安队伍形象上“多发声”。通过发挥监督员独特优势和作用,在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中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推动肇庆市公安工作始终朝着人民满意、群众需要的方向前进。

要为监督员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除了监督员认真履职外,公安机关也要为监督员尽责创造良好环境,确保监督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一方面,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放下身段,敞开大门,邀请监督员上门监督;另一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建立日常沟通、联络、反馈等相关机制,为监督员履职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肇庆公安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发挥好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的作用,引导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就一定能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营造警民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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