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持续推进残旧废弃建筑物拆除工作加大力度建设美丽鼎湖

西江日报 2019-10-30 01:20

西江日报讯 (记者 杨帅) 残旧废弃建筑物拆除工作是肇庆市创文十大提升工作任务之一。2019年,鼎湖区经认定的城区残旧废弃建筑共10宗,建筑物面积3142平方米。根据市相关工作部署,鼎湖区需在2019年9月底完成拆除总量50%,2020年6月底完成全部拆除任务。截至今年9月底,鼎湖区已成功拆除城区残旧废弃建筑面积3142平方米,提前完成残旧废弃建筑物拆除总任务。

据了解,开展城区废弃建筑物拆除工作需要将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两旁可视范围内影响城市景观的废弃建筑物进行拆除,拆除后再通过园林绿化、城市家具、建筑立面等方式进行美化。为更好地开展残旧废弃建筑物拆除工作,市自然资源局鼎湖分局积极会同鼎湖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土储中心、财政局、发改局、司法局和坑口街道、桂城街道、广利街道开展分工协作,按照城市美化为主、先易后难、先重后轻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废弃建筑物进行一宗一策分类处置,稳妥推进拆除工作。

“我们首先是明确范围,摸清底数,尤其是废弃建筑物的位置、权属、土地性质、使用情况等,要分类登记造册汇总。其次是对排查出来的废旧建筑物按照分类处置、一宗一策的原则制定拆除方案。最后是落实责任,分期实施拆除。”市自然资源局鼎湖分局局长周其伟介绍说。

记者在鼎湖区城中路看到,此处原本的建筑物已被拆除,留有地基,覆盖着一层绿网。市自然资源局鼎湖分局工作人员介绍,这里原来有两间民居,占地约60平方米,自原来的主人搬走后就荒置无人打理。由于年久失修,破旧不堪,房屋被杂草和藤蔓所缠绕,极大影响了市容市貌。自该建筑物被纳入今年废弃建筑物拆除项目以来,市自然资源局鼎湖分局联合广利街道多方核实权属、制定拆除方案,终于顺利在8月底完成了拆除工作。目前,此处作为储备用地归入土地储备中心管理。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通过拆除废旧建筑物,不仅腾出了可以利用的土地,而且还进一步美化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市容市貌。”

周其伟表示,接下来鼎湖区将继续排查城区内残旧废弃建筑物,力求做到发现一宗拆除一宗,持续改善鼎湖市容市貌、助力建设美丽鼎湖。同时将继续做好拆除后的土地处置,包括园林绿化、市政建设等工作,提升城市品质,为助力肇庆市创文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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