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铁的手腕抓好扬尘管控□ 特约评论员 程绍德
10月6日,记者暗访鼎湖区部分在建工地和施工项目,发现仍存在思想认识不深、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扬尘管控粗放等现象。(10月7日《西江日报》)
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场地物料堆放、清理、运输、使用等环节造成的扬尘。在肇庆,各种扬尘就是环境空气PM2.5的主要来源,而其中的土尘主要是来源于在建工地和施工项目。一方面,由于施工的动态性和复杂性,作业面情况不断变化,扬尘污染管控难度比较大;另一方面,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抢工期的现象比较常见,野蛮施工造成的扬尘污染屡禁不止。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早在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发布《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而广东省肇庆市也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尽管如此,随着肇庆市城市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不文明施工行为依然大量存在,其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不利因素。
没有严格高效的城市管理,就不会有健康快速的城市发展,“六个100%”落实打了折扣,大气污染防治就会沦为一句空话。此次记者暗访鼎湖区部分在建工地和施工项目,在鼎湖TOD片区第一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看到记者到来,一辆洒水车才姗姗来迟。该项目没有按要求湿法作业,在施工时没有运用洒水或喷雾等手段控制和降低扬尘。而在另一边的未动工区域,裸土和建筑沙石也未用布网覆盖,现场扬尘明显,且道路未硬底化,裸土也未及时洒水。在融创鼎湖府应急安全示范小区施工工地及美的悦山花园项目施工工地,扬尘管控粗放现象同样大量存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再严厉的法规制度,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执行,也只是一只没牙的老虎而已。因此,扬尘污染防治不仅需要立好规矩,更需要执行规矩。提高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除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管理能力等外,关键是要有良好的机制作保证。即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通过经常、有效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指导,增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要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不力或违反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必须严厉问责,即坚决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抓好扬尘管控,用最短时间将工地扬尘势头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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