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守卫公众碧水蓝天

西江日报 2019-08-28 01:55

西江日报讯(实习生 杨帅)近日,笔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肇庆市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多措并举、持续发力,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为推动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而且还将面对巨额的民事赔偿。而替公众讨要这笔“环境债”就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2018年5月,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民行检察职责中发现,某公司非法排污的行为造成新兴江生态环境破坏,相关责任主体虽受到刑事处罚,但没有承担民事责任,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没有得到补偿。于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对该公司非法排放电镀废水、破坏西江支流(新兴江)生态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该公司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评估费用、公告费用共计45.18万元。

该案承办人、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代海燕表示:“通过对该案中的环境污染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让相关责任主体在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之外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加大了环境违法犯罪成本,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也有很好的警示和震慑。”

自去年以来,肇庆市检察机关紧扣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过程的法律监督,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调取、查阅生态环境执法案卷,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发了多份诉前检察建议,而且检察建议均被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其中,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一公司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破坏了肇庆市北岭山国有林场的部分山体与林木。市人民检察院与端州区检察院两级院联动,通过查阅执法卷宗、多次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等一系列调查核实后,对相关职能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侵权公司对毁坏的山体和林地进行了复垦和修复。据了解,在专项行动期间,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形式挽回、复垦被毁损的耕地、林地近500亩。

西江河道穿越广西、广东,流经梧州、云浮、肇庆多地,增加了环保执法的难度。记者了解到,肇庆市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群众长远利益,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了对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9月牵头联合云浮和广西梧州检察机关签署了《关于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广东、广西检察机关跨省联合工作机制,共同保护养育三地百姓的“母亲河”。

随着去年至今年的一系列工作,三地已初步实现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同时,各基层检察院以《工作框架协议》为大框架,与云浮新兴、清远连山共建了涵盖绥江、新兴江流域的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大了对跨区域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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