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出台《意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西江日报讯 (记者 袁绫)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是事关基层治理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日,肇庆市出台《关于加强肇庆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并加强农村财务监管,切实解决农村财务管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意见》指出,要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健全完善财务收支管理、财务预决算、财务开支审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财务收支票据管理、筹资筹劳等各项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每年初按照“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编制本年度财务收支、农业基本建设、购建固定资产、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的预算安排;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和民主决策制度,农村集体所有的财务收支必须经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审批后才可以报销入账,凡是涉及农村集体利益、农村集体成员切身利益的财务经济事项,农村集体的社委会或者理事会应先议定方案在本农村集体和成员中公布,在广泛听取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完善方案后,召开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审议决定;完善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支出的层级审批制度、实行财务收支定期报账制度,进一步规范报账程序。同时,《意见》对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票据凭证管理、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规范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以及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为加强农村财务监管,落实知情权和监督权,《意见》指出,要健全完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农村财务监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机制和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农村集体应成立3—5人的理财小组,由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不得与社委会交叉任职,向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理财小组应当依法履行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职责,定期或及时开展检查、查阅、审核等民主理财活动,做好理财活动工作记录,及时公布理财结果。《意见》还指出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监管、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实行多形式多渠道公开。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按公开规定时间每月定期公布财务收支信息一次;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经济社每季度定期公布财务收支信息一次,财务收支往来多的应每月公布一次;年度终了后15日内应公布农村集体的全年财务收支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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