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非机动车违规行驶罚款50元
西江日报讯(记者 吴威豪 通讯员 罗孝武) 昨日,市公安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与端州区公安分局在市区联合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其中,非机动车不按规定的车道行驶,驾驶人将被罚50元。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端州区牌坊广场路口、天宁南路路口和七星岩东门广场路口执勤点,看到执法人员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和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摩托车超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非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违规载人、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牌坊广场路口执勤点,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被交警截停检查,车主周女士一脸茫然,随后被告知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条款,被罚款50元。“这是新买的电动自行车。我对道路交通法规不够熟悉,下次会注意了。”周女士接过罚单后,迅速把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缓缓驶离。
市公安交警支队第一大队副大队长梁健明介绍,交警部门在此次行动中发现,不按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特别是电动自行车。梁健明强调,类似的整治行动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呼吁广大驾驶人带齐证件上路、各行其道、不逆行,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据了解,在当天的行动中,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10人,在市区共设置6个执勤点。在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共教育、劝导驾驶员400多人,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80多宗,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10多宗,暂扣违法车辆20多辆,派发交通宣传单张300多份。行动持续到当天下午。
▲市民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交警截停。
西江日报记者 吴威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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