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电梯加装管理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加装电梯可申请政府补助和提取公积金

西江日报 2019-05-21 08:19

西江日报讯(记者 潘粤华)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文件质量,近日,《肇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就增设条件、资金筹集、申请程序等作出了规定。街坊们如有建议,可在今年5月27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反馈到市住建局。

记者发现,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少亮点。如在民众较为关注的资金筹集方面,该意见稿提出,除了业主按一定比例协商共同出资外,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政府补助,端州辖区每台电梯补助3万元。社会合法资金也可参与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在申请程序方面,可由业主、业主代表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亦可委托原房改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提出增设电梯申请。

《征求意见稿》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暂不计收地价。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对因增设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经约定为不可分摊公共面积后,属于该栋(梯)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增加的建筑面积按折旧价予以补偿。

而电梯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规定明确使用管理人,未明确使用管理人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为电梯使用管理人。

值得一提的是,公示期满,业主间经协商、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利害关系人可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采用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端州区莲湖新邨小区一住宅楼准备加装电梯,施工人员正在打地基。 西江日报记者 潘粤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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