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修订异地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暂行办法社保允许中断不超3个月 父母高学历可获积分

西江日报 2019-05-17 00:56

西江日报讯 (记者 杨丽娟 特约记者 方斌) 近日,记者从肇庆高新区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工作,规范和加强公办学校招生管理,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该区修订了《肇庆高新区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新《办法》的实施对象为:小学一年级学生在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之前没有读过一年级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在当年8月31日前年满12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父母其中一方在该区工作、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

新修订的《办法》修改了文件名称和两个积分点、增加了两个加分点和删掉了1个需提交的居住证明材料。其中,将文件名称中原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改为“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同时,为避免家长产生误解,认为各个年级都可以实行积分入学,文件名称增加了起始年级。

新《办法》中改动最大的是对积分的计算方法。社保积分计算方法由“购买社保满半年开始计算积分(连续不间断),不足半年不计分,若中断购买,则以重新购买时间开始计算。”修改为“购买社保在60个月以内,按每月4分计算;超过60个月至120个月的,按每月5分计算;超过120个月部分则按每月6分计算。购买社保允许中断一次,时间不超3个月。”义工积分方面,则由原来的1次2分,不封顶,改为1次1分,最高积分60分。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重视人才引进,重视提高企业员工操作技能,为此,《办法》增加了“父母双方或一方拥有大专(含高职)学历的,积分为30分;本科为60分;研究生为150分。以高学历的一方为准。”的条件。同时,《办法》还增加了“参加由区总工会组织的技能比赛,获得冠军者加40分,不累加。”的加分点。

肇庆高新区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旷新民告诉记者:“新《办法》比2016年实施的《办法》更加人性化,同时,有利于激发异地务工者稳定就业,吸引和留住高技术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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