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肇庆”发布三条审查调查信息 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一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二人受处分

西江日报 2019-03-27 01:48

西江日报讯(记者 伍欣琦) 3月26日,肇庆市纪委监委通过“清风肇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一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二人受处分。

据悉,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城区派出所所长吴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日前,肇庆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原副局长夏柱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夏柱明违反工作纪律,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向涉案人员透露案情,为其充当“保护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超计划生育一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

据“清风肇庆”发布,夏柱明身为中共党员及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夏柱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清风肇庆”还发布,日前,肇庆市纪委监委经指定管辖,指导四会市纪委监委对肇庆市公安局大旺分局警务保障室原主任邓振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振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色情场所,组织纵容卖淫,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让其充当涉黄会所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

邓振佳身为中共党员及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私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肇庆高新区纪工委委员会议、四会市监察委委务会议、肇庆高新区党工委委员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邓振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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