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意见力促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西江日报讯 (记者 刘亮) 日前,肇庆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133”工程,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意见聚焦资源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调要严格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的新政策,以定向结构性减税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广“技术创新平台支撑、高校直接入股、教授团队技术持股、企业家资金入股”的合作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按企业需求开展研发活动,建立成果供需平台、产业化平台,构建共同研发、优势互融、资源共享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在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方面,意见指出,要集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资金、人才、服务等创新要素,链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创新主体,建设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形成转化应用的快速通道;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打造科技成果中试平台,面向优势产业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开发;结合肇庆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推动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在基地转化和产业化。
为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服务功能,意见指出,要建立重大成果转化数据库,掌握肇庆市科技成果;发挥科技社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纽带作用,提升行业学会、协会服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水平;打造线上线下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利检索、专利导航、分析、预警等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发现、评估、转化运营机制;探索实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服务补贴,支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完善技术产权及知识产权交易等各类平台功能,促进科技成果与资本有效对接。
在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大对前沿技术路线研究、技术需求分析、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技术营销、技术并购、知识产权运营等领域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建设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紧密对接肇庆市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实施科技特派员行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为高层次人才与企业、地方对接搭建平台加快建设人才创新创业生态园,促进科技与产业有效对接。
为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意见强调,要加大对科研人员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奖励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其他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兼职,并按规定获取报酬。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向企业输出科技成果,鼓励企业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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