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法补齐青少年法治教育“短板”□ 特约评论员 程绍德
3月1日,由省普法办、省司法厅指导,肇庆市和端州区两级普法办、司法局、教育局、团委、普法讲师团联合举办的肇庆市落实“宪法在我心中”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暨公开课观摩培训活动在端州中学举行。(3月4日《西江日报》)
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研究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以后,青少年犯罪率逐步上升,并且犯罪年龄不断下降,平均年龄只有15.7岁。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8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80%。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是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源还在于该群体法律意识的普遍下降,更进一步说,是缘于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中道德、法治教育的缺位。青少年是人生观、价值观等形成的重要时期,可是现在从小学到大学,都把文化成绩作为考核学校、评估老师、评价学生的主要量化标准,隶属于德育的法治教育几乎成了空白。学生们不学法,不懂法,明明自己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却不知道是犯罪,甚至还满不在乎。
学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是让学生通过了解宪法的基本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熟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他们的现代法律精神和法律信仰。然而就目前情况看,我国中小学阶段还没有正式的法治教育课教材,也没有专门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学校对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只融合在思想品德等课程中。另外,在师资力量方面,法治教育基本上由思想品德和政治课教师兼任,而这些老师法律专业水平相对有限,授课质量难以保证。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能否遵纪守法,不仅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让他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提升他们的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很显然,要想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需要让法治教育真正走进中小学课堂,并纳入中小学必修课;另一方面,还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新时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新理念、新方法、新载体、新机制,即用创新之道补齐青少年法治教育“短板”,使青少年从小就知法懂法守法,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从而遏制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不断上升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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