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分局城东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胡耀荣城市管理日趋倾向柔性服务
胡耀荣(右)和同事在街面巡查。 西江日报记者 严炯明 摄
西江日报记者 严炯明 通讯员 李杰
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向前,伴随而来的是城市管理的各种问题。肇庆市在1987年7月成立了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当时有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名胜古迹等十大管理职能。1990年,建设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城建监察队伍在全国县城以上的城市普遍组建。
1998年,胡耀荣在报考计生还是城建监察部门间犹豫。最终,他选择了城监,并顺利通过考核,成为城建监察大队睦岗中队一名队员。“我觉得城市管理工作更有挑战性,而且决心做一位合格的城市管理执法者。”他说。
不过,当时的现实给这位20岁的年轻人当头一棒。有一位卖水果的老伯经常在龙塘路附近摆卖。每次发现老伯,胡耀荣都上前劝导,“阿叔,摆卖还是到市场,大街不许随意摆卖。”他一天至少劝4到5次,持续劝了一个月,却依然没有改变。“市民缺乏城市管理概念,当年对城市管理的宣传也有不足。”他回忆道。
1999年,工作一年后,他选择投身军旅。谈及当年从军,胡耀荣称自己一直有为国家作贡献的梦想,“军队所具有的纪律性,军人内心的坚忍,对难题的迎难而上,对我日后从事城管执法也有很大帮助。”两年军旅生涯结束后,他返回了原来的工作岗位。
当时,流动商贩对城市执法的暴力抗法行为逐渐增多。胡耀荣左脚小腿处有一处伤疤,是2007年2月遭遇的一次暴力抗法留下的。当时,胡耀荣对一位在端州七路附近摆卖的中年妇女实施暂扣,那位妇女拿起木棍打中了他的左腿。“我是执法者,不能还手。”他回忆道。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与此同时,肇庆市城市执法力量得到了整合,城市管理大跨步向前。
城市执法也更为规范,除了执法文书外,还有现场执法图片以及视频取证。城市执法要经过告知、发出责改、行政处罚等流程。“相比以前单靠口头讲,这是很大进步。”胡耀荣讲道。另一方面,城市执法从此更多地倾向柔性的行政处罚,而不是依靠现场暂扣。
2015年8月,胡耀荣调任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分局城东执法大队二中队队长。为了迅速了解辖区情况,他跑到信安、星湖、岩前等辖区居委会,和负责卫生工作的人员了解辖区内黑点情况,再根据这些信息驾驶摩托车去摸底,一周内就把辖区的工作情况摸清。
当时,岩前附近有三四十档摊贩乱摆卖,是市容环境黑点。考虑到摊贩也有谋生需要,他向上级建议在岩前社区设立疏导区。2016年7月,岩前疏导区顺利开设。不久后,住建部首次倡导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城市管理服务依靠‘疏’而非‘堵’,这是一大进步。”胡耀荣说。
2016年6月,肇庆市出台《肇庆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和《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设立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系统。他说:“改革开放40年以来,国家城市管理的进步是制度的进步、法治的进步,也是城市管理者思维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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