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倾倒污泥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西江日报 2018-11-02 03:36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洁) 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肇庆市查处了一批违法处理固体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记者近日了解到,在案件之一的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违法倾倒污泥案件中,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目前案件的案情首次披露。

奥特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经环评审批及验收的污泥处理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位于鼎湖区广利街道,其从广州、深圳、肇庆等地接收大量市政污泥并生产碳基质营养土等。在2018年6月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有线索指出,该公司为节省成本及处理费用,伙同有关物流公司,以签定虚假合同的方式在建筑工地、鱼塘等地非法填埋污泥。

收到中央督察组反馈线索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在省联合调查组统一指挥下,靠前指挥统筹各方力量下沉一线,鼎湖区第一时间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正副组长的专案组,专案组下设调查取证组、技术支持组、现场核查组,并于2018年6月30日,紧急抽调公安、环保、住建等精干力量昼夜不停开展调查工作,鼎湖区纪委监察委同步介入调查启动问责程序。同时,聘请会计公司对奥特的固废处理台账、会计账生活污泥、仓库账等进行全面审查核对。环保部门启动评估,证据显示,奥特公司非法填埋的物质不含有腐蚀性危险废物和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经查证,为寻找地方非法填埋污泥,肇庆市山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谢某、鼎湖和盛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区某,冒用莲花镇荣发花场、荣兴花场的名义及公章,与奥特公司总经理李某签订供销合同。实际上,物流公司暗中另外寻找非法填埋地点,待李某确认同意后,根据路程远近以每吨86元至93元不等的价格,将污泥运至多处进行非法填埋。具体由肇庆英特鹏运物流公司负责人物流公司刘某运输。在2017年2月20日至2018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分别在桂城街道水坑一竹仔坪狗头岗、创业路、肇庆新区院主村桥林村、莲花镇、某楼盘建筑工地或无名废弃鱼塘等地非法填埋污泥,李某更收受物流公司“回扣”。期间,李某每天都定期向奥特公司法人代表及执行董事麦某汇报,麦某对于李某安排物流公司的运输车队非法填埋污泥的情况知情并同意,其曾吩咐李某把建筑工地等非法填埋点的污泥覆盖处理好,以免出现问题牵连影响到奥特公司。

7月3日至6日,李某、谢某、区某、刘某、麦某相继被刑拘,该案发案时间跨度长、多方取证时间长、鉴定和评估时间长,目前正进一步审查中。同时,鼎湖区纪委对市环保局鼎湖分局、市国土局鼎湖分局、鼎湖区土地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市委、市政府表示,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广东省、肇庆市开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以奥特公司涉嫌污染环境问题为戒,切实履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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