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顺畅传导电费下降红利 减少商场租户用电成本
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亮 通讯员 陈木华) “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明明降价了,我们交的电费单价却没任何改变。”10月12日,肇庆市嘉士燊饮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叶志光告诉记者。该公司旗下的超级厨房位于星湖国际广场,属于商城转供电用户。
根据叶志光提供的电费账单,记者看到,直至今年9月,超级厨房付给商城管理方的电费每度电1.01元。而广东省已分别于今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3次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每千瓦时降低8.19分(含税)。也就是说,电费下降的红利被并没有传导到超级厨房。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租户、商铺等终端用户的电费降价红利被截留是普遍现象。而根据相关规定,9月底前,一般工商业用电的转供电主体要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涉及的金额,即上述提到的降价8.19分,要全部传导到终端转供电用户,不得截留。
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的有关要求,11月1日前,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目录电价向转供区域内的租户等收取电费,不得在电费上加收其他费用。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转供电主体在按政府规定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同时,可将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电量进行分摊,但转供电主体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高于其向电网企业缴交的电费。
为让此项政策落地,日前,肇庆市发改局和肇庆供电局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和宣传工作,要求转供电主体按规定执行,并告知租户、商铺此项政策。肇庆市发改局端州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所长梁光来表示,对于转供电企业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同时,对于违规加价、不执行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布。
相关企业及租户如发现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保守估计,按照新规定执行,我们每月电费可以下降1万元,占到目前每月电费的20%。”叶志光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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