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创新人才奖申报7月16日截止
深圳都市报讯(记者张贺娟)昨日,记者从深圳人社局了解到,深圳2018年度创新人才奖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6日。
据了解,申请人需符合四类条件:申报人在深圳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申报时仍在深圳工作。其中,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在深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9个月以上;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2017年度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申报人2017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申报人未被认定为2017年度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报人在申报时未享受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根据深圳2018年度创新人才奖申报人所在单位条件,要求申请人就职于深圳鼓励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单位和未来产业单位;经认定的深圳市总部企业;深圳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其他深圳鼓励发展的产业。
此外,对于申请人在单位所担任的职务等级有较高要求。其中,2018年证书仍有效的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获得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资金资助的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受工作单位及职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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