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 以良法善治为营商环境点“湛”
去年9月10日,湛江中院在湛江经开区法院东海法庭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东海岛工作站。
去年8月21日,湛江中院走访广东金岭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去年8月20日,湛江中院与市工商联正式签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合作机制框架协议》,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出台69项“暖企”举措,审结商事一审案件24703件,完成市属“僵尸企业”破产出清案件13件,盘活资产2560万元、土地资源24万平方米,配合政府专班收储土地1344.2亩……2020年,湛江法院奏响了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最强音”。
撰文:林露冯小瑶陈小漫
摄影:许瀚文
“把脉问诊”
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如何,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什么法律问题?”2020年2月以来,湛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雄先后带队前往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冠豪高新、双林生物、华强电器、金岭糖业等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院长主动上门服务,真的是很周到。不仅为我们解决了当前遇到的问题,还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一名企业负责人说。
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和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感知最敏锐,也最深刻。湛江法院始终贯彻问政于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的“三问”理念,靠前精准服务。疫情暴发之初,针对企业因疫情陷入纠纷的困境,湛江中院率先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等“十八条”举措。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改提升方案》。2020年,湛江中院落细落实5个方面48项措施,建立健全21项工作机制。
为搭建与企业沟通的平台,2020年8月,湛江中院与湛江市工商联签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合作机制框架协议》,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涉企案件处理、案件信息通报、多元解纷机制的完善等方面开展合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日常联络协作机制、联合调研等,合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20年9月,湛江中院在汇聚了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巴斯夫一体化项目等三个百亿美元项目的东海岛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东海岛工作站,推进东海岛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及时化解,优质高效服务重大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和落地,让湛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利好正在加快释放。“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优化营商环境是其中的重点工作,湛江法院的"暖企"举措,在优化湛江营商环境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广东省人大代表简子霞说。
扫黑除恶
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成立公司并以民间借贷的名义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暴力或软暴力手段追债……2020年12月18日,这个涉黑组织被终审宣判,主犯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65万元。
随后,一审法院湛江市遂溪县人民法院就该案暴露出的民间金融市场监管漏洞向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一是严厉打击以成立公司为幌子,大肆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的行为,坚决查处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二是加大辖区内执法检查力度,尤其是对公司名称带有“投资”“担保”“理财”“金融”“信息咨询”等疑似空壳公司进行全面摸排,严把辖区企业注册准入关,加强民间借贷监管,设立非法放贷人黑名单等。
不久后,霞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我局先后多次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非持证融资担保公司专项检查,将严格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效应等。”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只有维护平安稳定,才能创造最优营商环境。湛江法院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处涉黑恶犯罪,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揽工程等犯罪行为,持续强化整治行业清源,以“发出司法建议”为抓手,加强与工商、税务、交通、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大力推进对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贸易、矿产资源等领域问题的整治,推进“行业清源”,为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2020年,湛江法院审结黑恶犯罪案件254件1436人,发出司法建议211份,反馈率、整改率均达到100%。
善意执行
让企业重获生机
2020年6月,徐闻县三禾京都商住小区和廉江市二力花园小区房地产项目,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未能如期竣工。徐闻、廉江法院依申请查封了涉案房地产项目。
“虽可以对查封房产按现状采取强制变价措施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但变现的房产会明显贬损价值,不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利益,湛江中院决定暂缓处置查封的房产,允许房地产商继续建设,使查封房产能够交付使用、办理产权证。同时,积极推动政府牵头两个房地产项目后续复工建设、竣工验收、办理产权证等事宜。最终这两起涉及多名业主、准业主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对于涉企执行案件,湛江法院依法依规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尽量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切实把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理念融合到执行实践中。合理慎用失信限高惩戒措施,既保持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高压态势,又对无不良信用、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尽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020年,湛江法院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共计871件次。
2021年,是湛江的“营商环境优化年”,随着湛江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经济体量和能级的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优化进入了深刻转型的关键时期。湛江法院将继续立足于审判职能,坚持“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护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为湛江营商环境优化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助力湛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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