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资助条件看这里

湛江晚报 2020-08-15 08:33

记者文秋华通讯员黄镇飞

湛江市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年来积极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出台的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入园和生活等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

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农村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

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补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为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提供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8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

高中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的残疾学生、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一、二年级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是高中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

高等教育阶段

广东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此外结合广东省省情,出台了符合广东省特色的专项资助政策。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类,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方式,选择在线办理或是去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资助标准分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和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建档立卡

贫困户学生

免学费、生活费

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学校全日制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高中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学生,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基础上,每人每学年再补助3000元。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象为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含非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免学杂费对象是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500元。

高等教育阶段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对象是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省内公办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民办高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减免5000元学费(不含住宿费),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补助每人每学年7000元。本科生的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标准同专科生,研究生免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0元,研究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同专科生。

学费补偿和

国家助学贷款

代偿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资助对象是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资助对象是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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