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台”更是“戏”

湛江晚报 2020-05-19 09:50

宋立民(赤坎)

关于不同地域“文化名片”的定位与保护,历来为坊间瞩目。

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弥足珍视的瑰宝,是我国古代文明程度的见证,其间蕴藏着灿烂的地域智慧和丰富的民族精神力量。换言曰,这些宝贝只要完好地存在,或者经过修葺、复原、整旧如旧而保存了原貌,即便并不曾“开发利用”——如加工、复制、展览、巡游、推动旅游、招商引资……其价值照旧巍然屹立,与日月同光。

前一段,一些地方常常使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口号,即利用文化名人、文化遗产、地方特产等,举办形形色色的“文化节”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的经济与旅游。这当然无可厚非,因为文化发展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是好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在于,“搭台”者每每是“搭建”了集资的一个“脚手架”,文化内涵并不丰富,甚至主要目的变成了“带货展销”。于是,收益的衡量自然也就商业化了。正如一位著名评论员笔下的杜甫:“他活着的时候,肚子里缺的就是卡路里。他没有料到的是,1230年之后,某些地方,一种现代产业——旅游,会因他卧过底而发达,甚至有一种肥肠食品会以他命名。……他那副特有的石头一样瘦硬的形象,正为当地的经济要唱戏而搭台。”

恩格斯说,对于财富的追求会变为“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使得“人类的智慧在自己的创造物面前感到迷惘而不知所措。”我们说,把历史文化遗产或者地方文化品牌演变为纯粹的“戏台”无疑是一种“跑偏”。因为作为必须“放在第一位”的文化遗产,其本身就是“大戏”“主戏”“骨干戏”,甚至,地方的经济收入需要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出资、“输血”、保驾护航。无论什么样的“文化节”主要目的之一,是在于一个文化品牌的建设和保护,我们主要是看本地特产的历史文化根源,考虑如何开展相关的文史研究,如征文、书画、微视频活动,做成文化含量十足的展览馆、博物馆,拿出自己的“文化干货”献于来宾游客。电商卖特产自然是好事,但那是商贸部门唱主角的事情。

反观当前的“拉祖配”、争名人故里——连西门庆故里都在争,一部分地方并不是真正为了“文化保护”,主要是为了把引资的“戏台”搭建在本地而已,并没有看到文化遗产本身的恒定价值。

2020年5月18日是第44个“国际博物馆日”,其主题是“致力于平等的博物馆:多元和包容”,体现了当今世界多元一体,相互尊重、彼此借鉴的文明发展大格局。我们说,文化与经济也是如此,都可以是“台”也同样都是“大戏”“好戏”,需要和谐共存,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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