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贵在坚持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活动的良好氛围,5月7日,共青团霞山委员会联合霞山区友谊街道办、霞山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尤伯志愿服务队等单位团队共50多名志愿者,在霞山区工农东三路开展“2020年霞山区创文巩卫暨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据5月8日《湛江晚报》)
目前,湛江市各地积极开展创文巩卫活动,引导市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提升湛江市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值得推崇。
必须认识到,推行垃圾分类是件好事情,但决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因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要有一个过程,这涉及公众素养等众多问题。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利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但早在十几年前,国内一些城市就开始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如今一些地方虽已初步破解了“垃圾围城”难题,但垃圾不分类、分类“分不清”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
所以,做好垃圾分类的一个前提,就是提升民众素质,养成良好习惯。当前,不少地方在推广垃圾分类过程中往往会忽视民众习惯的养成,短期措施、手段多,普及理念、长效管理措施少,垃圾分类终将难以为继。总结一些国家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我们看到的是环保教育和宣传垃圾分类理念先行。例如,德国早在1904年就开始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处理公司根据住宅楼的住户密度,决定垃圾箱的大小,确定住户需要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用,对于家电、电池、家具等垃圾则采取定点收集处理的方式。孩子们在上小学时,老师会专门教学生如何扔垃圾,父母则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垃圾分类意识。
让垃圾分类“习惯成自然”,需在分类知识普及和文明培育等方面下功夫。鉴于一些城乡群众还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有必要对垃圾分类进行广泛宣传。社区、学校、机关单位、环保组织等,要长期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垃圾分类这件事,从环境、资源的角度重新看待我们每天丢弃的垃圾。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不但需要配套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日常生活中恒久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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