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评报告弄虚作假零容忍□ 于平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2019年第二、三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15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问题,相关编制单位与编制人员被处分。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逐步实现对经审批的环评文件全覆盖式动态智能化复核,进一步强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联动机制。
复核335份环评报告,15份不合格,看似比例不高,但实际危害不容小觑。因为,每一份环评报告背后,都是一个攸关环境生态安全的建设项目。如果一个项目在实施的起点——环评报告编制上都没有严格把关,其带来的环境风险可想而知。
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可谓环评报告方面的顽症,此前环保部门就曾多次曝光和查处此类问题。不夸张地说,一些地方的环评报告几成摆设,不仅难以真实反映环境影响和污染状况,甚至沦为某些地方和企业环境违法的“白手套”。虽屡经查处,但积弊未除。
近日发生在深圳的环评报告涉嫌抄袭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例证——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里,居然多处出现湛江字眼,涉嫌抄袭湛江航道疏浚项目环评。而其选址是在三个保护区、两个生态公园环绕之地,也被担忧将危及当地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屏障,相关环评报告却对此或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
此次,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加大复核比例和抽取频次,通过大数据比对、查重等手段展开智能化复核,当然很有必要。但在强化行政监管、猛药去沉疴时,也有必要引入公众监督,将环评置于公众目光之下。
事实上,对于一些重大建设项目,不仅应做好环评公示,还可考虑让听证制度成为“标配”,让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站到前台,就环评报告对公众、环保团体、专家进行详细解释说明,用对话沟通改变环评报告自说自话,用公开透明打破审批的信息黑箱。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的环评报告屡出问题,似乎也暴露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失守。实际上,早在2018年,原环保部发布的环评监管意见就提到,按“属地管理”原则,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负责对技术评估机构、环评单位从业情况进行检查,环境监察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应加强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这也说明,作为地方环保部门,有责任加强环评监管,守好生态环境保护“第一道关卡”。
说到底,由环保部门和公众参与共同来把关,更能倒逼环评机构回到专业立场,最大限度避免环评报告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问题。这样也能让环评回归科学和公正,从源头严控环境风险,更好地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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