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高空抛物砸伤 网上开庭 成功调解

湛江日报 2020-03-17 09:01

本报讯(记者李亚强通讯员徐忠婵)13岁男孩在楼下玩耍时,不慎被三楼同龄男孩失手扔下的砖头砸伤。日前,廉江法院塘蓬法庭网上开庭审理该案件,并成功调解,原告获得6.4万元的赔偿。

2019年6月15日下午,原告小明(13岁)与一群同村小孩在被告小光(13岁)家楼下玩耍,却不慎被小光从三楼失手扔下的砖头砸伤,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小明颅脑损伤并开颅术后构成十级伤残。治疗期间,小光的父母已给付5万元医药费,但后续康复费用等,小光的父母不再给付。小明不得不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光赔偿8.4万元。

塘蓬法庭承办法官曹振升受理该案件后,带领审判团队到当地了解情况。经了解,案发之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领导都曾经参与该案件的调解工作,但因原告方情绪较激动,被告方经济条件不好,导致赔偿问题迟迟不能谈妥。

一边是受伤的小明,家庭经济收入全靠父亲一人打散工养家,小明急需医疗费继续治疗;一边是砸砖块的小光,其父亲听力异常,全靠母亲一人在外地打工养家。这次的灾难,无形给两个本就经济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如何尽快帮原告拿到赔偿款,又可以照顾到被告的经济难处?曹振升说,最好就是调解结案。

曹振升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担心见面因赔偿问题吵起来,决定通过网上开庭“隔空”审理并调解此案。在电脑屏幕上,法官、陪审员、原被告方均出现在一个画面上。

曹振升向原告解释了被告的经济难处,希望原告可否降低一点赔偿金额,在得到原告同意减少两万赔偿款的信息后,曹振升重点做被告方思想工作,砸伤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案件继续拖下去,还会继续产生更多费用,希望可以尽快通过向亲戚朋友凑够赔偿款给原告,而且双方还是亲戚关系,不要因这次意外就成了仇人。最后被告同意赔偿6.4万元,双方在网上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曹振升在电脑上还对被告方进行庭上教育,告诉小光高空抛物的危险,如果此次意外,小光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那不但要负赔偿责任,还有可能被刑事处罚,同时告诫其父母,平时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切勿高空抛物。目前,被告已凑到全部赔偿款,并交到原告方手中,该纠纷历经大半年,终于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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