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安侦破一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
本报讯记者黎阳明通讯员湛公宣报道:为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近日,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组织雷州市公安局、霞山公安分局,成功在霞山区上坡塘村某出租屋捣毁一个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一批疑似“白面水鸡”(学名:白胸苦恶鸟)冷冻品1406只,为湛江市公安机关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再添战绩。
2月21日,湛江市公安局接广东省公安厅下发的涉案线索信息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指示,从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联合雷州市公安局、霞山公安分局成立工作专班,坚决从严从快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专班民警连续奋战两天两夜,通过召开研讨会综合研判和细致排查,迅速确定侦查方向,对线索核查对象开展落地核查,终于在2月24日23时许,在湛江市霞山区上坡塘村某出租屋,查获一批疑似野生动物“白面水鸡”冷冻品,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琴(女,63岁)、陈某(男,64岁),成功捣毁该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犯罪窝点。
经审讯,周某琴、陈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对涉嫌非法售卖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周某琴、陈某系夫妻关系,2017年起,夫妻二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行政法规,在没有办理任何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售卖野生动物。此批疑似野生动物“白面水鸡”冷冻品系分批次从外地购入,准备转手售卖赚取差价。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湛江市公安局发布《湛江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通告》,指出湛江市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以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的行为。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有关线索,共同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
湛江市公安机关为了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作用,发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现将湛江市公安机关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群众举报方式公布如下:湛江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759—3387133,举报邮箱:zjsyh2018@163.com,举报收信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乐宾路9号8楼,邮编:524000,收信单位:湛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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