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湛江日报 2020-02-21 08:43

本报讯(记者林小军通讯员遂公通)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但仍有个别人恣意妄为,拒不执行有关防疫防控措施,遂溪公安严厉打击,依法查处违法犯罪2案2人。

查处举办民俗活动案件

2月9日,遂溪县遂城镇某村村长陈某无视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禁止举行年例、游神等公众聚众活动的规定,悍然组织本村人员在村武馆处搞“点灯送神”活动,表演舞狮、武术等,聚集群众200余人,其中还有多人不戴口罩。当天,遂溪县公安局立即查处,依法对村长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查处诊所擅自接诊案件

广东省卫健委发文明确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不具备接诊条件的个体诊所必须停诊。遂溪县草潭镇一卫生站医生陈某明知自己不具备接诊条件,不顾镇干部和卫健部门工作人员警告,2月4日至10日仍然擅自接诊并给群众进行静脉输液。该行为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情况严重。2月11日,遂溪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服从政府在疫情管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疫情防控期间,取消、停止、制止年例、游神、唱戏、展会、晚会等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各级各类口腔、耳鼻喉专科医院和门诊,以及其他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学美容机构等,暂停诊疗活动,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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