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安全开学准备工作 为职校师生“保驾护航” 分类落实防控措施 加强实习管控

湛江日报 2020-02-04 08:28

本报讯(通讯员张雪峰)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抓好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湛江市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学校特点,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结束休假、到岗到位,亲自抓本校防控工作。要立即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发展不断补充和优化工作职责,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要立即成立专班,明确岗位职责,建立领导有力、组织严密、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加强部门协调,广泛发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做到师生员工全覆盖。加强与属地卫生部门、疾控机构、社区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要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暂停师生一切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校企合作及培训项目一律暂停,不允许租借学校场地给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教育教学活动。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落实好防控措施。要摸清底数、分类防控,即日起,学校立即摸查统计教职工(含教师、职工、临聘人员、物管人员、厨工,住在校园内的人员等,以下同)和学生假期动向,对现在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到过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现已返湛、与来自湖北省和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有接触等重点人员,落实名册和安排专人一对一电话跟踪,责任到人,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实习管控。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停止开展任何形式的外出实习活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立即与实习单位衔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目前尚在实习的各专业学生一律暂停实习,原地待命,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立即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加强实习学生的常规管理和预防教育,安排专人负责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络。已结束实习的学生原地待命,暂缓回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密切掌握本班所有实习生具体动向,加强实习生管理和卫生宣教,督促学生加强个人隔离防护,如遇突发情况务必及时报告。

《通知》强调,要做好安全开学准备工作。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的统一指令。市教育局将根据省教育厅的开学指引和市防控办的指导,在确保师生健康、疾控稳定、设施完备、环境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研判,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在此之前,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名义提前开学,要通知到每一位学生,不能提前返校。从现在开始,要全面做好开学工作准备,做好周密预案,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好日常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别要注重做好开学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规范门禁制度,对每个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佩戴口罩,加强安保措施,严格控制校外人员来访,校园一切设施一律不对外开放。不接受学生假期回校住宿及活动。同时,各职业院校要进一步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人物、案例和做法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舆论和师生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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