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陆川签署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握指成拳保护“母亲河”
2020年1月15日,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与陆川县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关于建立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标志着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一江绿水,两岸青山。九洲江流经陆川县和廉江市,在两地均发挥饮用、灌溉、行洪等重要作用,是两地人民的“母亲河”,而加强“母亲河”生态环境保护对地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与陆川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着力强化“大保护”意识,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携手应对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共同谋划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建设。
为保护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廉江、陆川两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联合制定相关司法协作机制。《协议》提出,建立“定期会商交流”“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重大案件协作”“类案统一尺度”“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案件协作联动”等6大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加强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法治氛围,筑牢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根据《协议》,两地检察机关未来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协作保护长效机制,确保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效。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提升两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司法保障。陈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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