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误入歧途 涉黑犯罪终落网

湛江日报 2019-12-19 09:12

本报讯(记者欧丹丹通讯员何清琳)初中文化的杨某未满18周岁时就加入杨某龙帮派团伙,从事抢收保护费、暴力看场等违法犯罪行为,随着带头大哥杨某龙的落网,杨某也终于难逃法网,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被赤坎区人民法院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赤坎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自2009年起,明知杨某龙团伙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跟随该团伙骨干为赤坎区、开发区的娱乐场所提供暴力看场,强收保护费。被告人杨某更在杨某龙团伙指挥下,于2009年期间与同伙实施暴力控制招、投标,恐吓威胁拍卖竞价人,从中获利。

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因其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属一般成员,在强迫交易犯罪处从犯地位,且参加上述犯罪活动时未满18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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