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偷盗公共自行车187辆、涉案金额17万元 一男子获刑1年 盗窃公共自行车 严惩!
本报讯(记者张永幸)12月4日,记者从霞山区人民法院获悉,杨某杰因盗窃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原来,为了偿还赌债,杨某杰通过暴力手段破坏锁柱、电子锁等公共自行车设施的方式实施盗窃,在短短一年内疯狂作案,偷窃公共自行车达187辆,涉案金额17万元。
杨某杰今年34岁,2015年从外省到湛江打工,2016年2月,因赌博输钱还不起债的他在椹川大道硕基新城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看到一辆没有上锁的自行车,于是顺手牵羊盗走该车,并以190元的价格卖给当地废品收购站。此后,杨某杰开始疯狂作案。
从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杨某杰通过暴力推拉、摇晃破坏锁柱电子锁、强力扭曲自行车锁舌导致其变形等方式,先后在霞山、赤坎、麻章等10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盗窃公共自行车187辆,其中185辆自行车被以每辆140元至19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市区7个废品收购站,非法牟利两万多元。2017年3月25日晚,杨某杰被警方抓获并交代了盗窃事实。
近年来,湛江公共自行车设施屡遭不法分子疯狂破坏,个别自行车网点由于设备遭受破坏,处于暂停使用状态。为了打击盗窃、破坏公共自行车设施犯罪行为,湛江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与绿通自行车公司一起,加强公共自行车的物防、人防,最大限度减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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