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共自行车要靠大家出力
12月4日,记者从霞山区人民法院获悉,杨某杰因盗窃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原来,为了偿还赌债,杨某杰通过暴力手段破坏锁柱、电子锁等公共自行车设施的方式实施盗窃,在短短一年内疯狂作案,偷窃公共自行车达187辆,涉案金额17万元。(12月9日《湛江日报》)
短短一年时间,杨某杰就疯狂作案,偷窃了187辆公共自行车,涉案金额达17万元,令人咋舌。案件背后,值得反思,更呼唤形成保护公共自行车的合力。
公共自行车系统从2014年11月建设至今,不仅打通了湛江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让湛江人的出行变得便利,而且还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湛江人的出行习惯,让越来越多人习惯并逐渐爱上了“绿色出行”。我们甚至可以说,一辆辆公共自行车已经成为文明湛江的“行走”标签。然而,在我们享受骑车出行的绿色与便利的同时,公共自行车遭到破坏、偷窃等问题也在困扰着公共自行车经营者及广大租车市民。经营方为车辆的高损耗感到烦恼和无奈,市民的“绿色出行”体验因车辆损坏大受影响。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对公共自行车的破坏,就是对文明城市的一种伤害。保护公共自行车绝非经营方自家的事,而是与租车用户乃至全体市民息息相关。各方合力保护好公共自行车,是一座城市文明的追求,更是一地营商环境的要求。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公共自行车违法行为,霞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盗窃犯罪嫌疑人严惩,体现了依法保护公共自行车的力度和实效。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对于一些人在上锁的公共自行车上边聊天便蹬车、推拉摇晃公共自行车,造成锁柱的电子锁感应失灵、链条松动脱落等问题,更需要道德约束和民众监督。
形成保护公共自行车的合力,首先是要有关部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一如既往地对恶意破坏、偷窃公共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力。特别是借助“天眼”系统盯住每一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不放过每一起恶意破坏、盗窃公共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其次,是要把保护公共自行车作为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窗口”工程,广泛开展保护公共自行车、爱护公共物品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把对公共自行车的保护,打造成展现文明城市良好形象的一大亮点。最后,是要全体市民都行动起来、参与进来,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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