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官到人民调解员,陈宜深选择“再就业” 74岁法官“上岗”记

南方日报 2019-12-10 22:36

74岁的陈宜深(中)被湛江赤坎区司法局聘为人民调解员,“上岗”后已参与12宗矛盾调解。

姐弟哪有隔夜仇

资深法官解“心结”

“唔使同佢讲甘多废话,今日就要打佢……”陈宜深来到北桥一横巷纠纷现场时,梁某来和弟弟梁某金正在对峙,旁边十几名亲属分列两边,梁某来的儿子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一场“恶战”一触即发。

事情源于一条排水沟。陈宜深告诉记者,对峙发生的几日前,梁某金新挖了一条排水沟,排出的污水流经哥哥门口,梁子就此结下了。

“在基层,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是天大的事,一个馒头处理不当也会引发一场命案。”如今,74岁的陈宜深常年穿着一双迷彩鞋,出现在湛江的街头巷尾。离开审判庭14年后,这位老法官再次“上岗”,成为了一名人民调解员。

“做不做?”“做!”

今年2月的一天,陈宜深放下电话后,心里起了波澜。

当时,正值湛江市司法局推出一项新政策——选聘优秀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让这些具有多年工作经验和丰富法律知识的老法官可以发挥所长。赤坎区首先想到的就是陈宜深。

“没想到大家还这么信任我,但毕竟闲散惯了,有些担心无法胜任。”陈宜深有点欣喜也有点担忧。

退休之后,陈宜深过起了读书看报、含饴弄孙的老年生活。他说自己身体还算不错,但血压高、关节疼这些小问题也从不间断。

“做还是不做?”家人劝他再好好想想。

“做!”

一想到能用自己所学做点事,还对别人有些帮助,陈宜深下了决定。

为了锻炼身体,陈宜深每天花十几分钟从家里走路到民主司法所。有时候路上会遇到他曾帮助过的市民,几句热情的问候,就能让他开心好一会。

说起所得,陈宜深笑着讲起今年6月,来自湖南的农民工邱某的那通感谢电话,这也是他“出山”以来接手的第一个棘手的案子。

2018年11月6日,邱某在赤坎区某楼盘6楼进行作业时,因施工支架意外断裂,摔落在地身受重伤,并经认定其属工伤,达到六级劳动功能障碍。但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不成协议——邱某要求建筑公司赔偿50多万元,而该公司只同意赔偿15万元。

第一次调解以建筑公司一句“不可能赔那么多”宣告结束,这一僵持就是5个多月。“经济纠纷,一分一厘都马虎不得。”陈宜深琢磨着,口说无凭,该赔多少总得拿出依据来。他多方打探,把所需赔偿的各项金额一笔一笔列了出来——住院治疗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费……给当事双方算了一笔清清楚楚的明白账。

看到资深法官言之有据,双方最终点头认可,在接受调解的第五天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该公司给予邱某一笔满意的赔偿金。

在陈宜深看来,调解工作用一句话说,就是让当事人满意。这也是湛江推行这项政策的初衷,湛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发挥退休法官所长,积极化解重大疑难纠纷,正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

达理容易通情难

担任调解员近10个月,陈宜深自有一番心得。和做法官时候不一样,法律条文白纸黑字,法官自然要秉公量刑,但调解员却是个“良心活”。

“达理容易通情难……”陈宜深呷了一口茶,说回今年5月的一件事。

那天下午,文某英刚下飞机直奔赤坎区中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她今年60多岁,是湛江市某企业的退休职工,现居北京,在处理父亲有关死亡抚恤金的问题时,听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快捷方便,因此特意从北京赶回。

文某英家有姐弟三人。几年前,其父去世后,弟弟文某艺领取了19.68万元的抚恤金,却告知姐姐仅有10万。

调解中,文某艺坚称,父亲生前告诉他死亡抚恤金归他所有,所以没必要告诉姐姐具体金额。姐姐文某英却认为,姐弟三人都有权分得父亲的死亡抚恤金。三人争辩中翻出了一桩桩陈年旧事,一时间局面异常尴尬。

坐在一旁的陈宜深心里很明白,面对手足之间的纠纷要慎之又慎。如果太“硬”难免伤了姐弟间感情,太“软”就没了原则,姐弟三人再枝枝蔓蔓争吵下去,无助于解决问题。

“你讲了假话,骗了姐姐本就不对!”陈宜深这次板起脸来当了“恶人”。他声音不大却颇具威严。弟弟自觉理亏不再作声,姐姐听到陈宜深的话,激动的情绪逐渐缓和了下来。

看三人不再争吵,陈宜深说,死亡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给付对象为死者家属,而不是给予死者。他一语击中问题的关键点——这笔钱不属于遗产,不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予以分配,死者的遗嘱不适用。

听了陈宜深的专业分析后,三人若有所思,彻底平静下来。

法理上的逻辑很容易讲清,但调解不同于法庭之处正在于要解“心结”。已经有了三个月调解经验的陈宜深深知,让姐弟三人此后不因此事而心存芥蒂,才是这个案子的难点。

于是,陈宜深坐下来不厌其烦地和姐弟三人话起家常。细聊后才得知,弟弟文某艺身患一种极难治愈的罕见病症,每到发作时就十分痛苦。姐姐文某英在几年前也患上了同样的病,姐弟两人互相宽慰,顿生同病相怜之感。三人再次聊起了诸多往事,这次气氛和和气气,唤起了彼此的关心和理解。

“维护自身的权益那是理所当然,但是姐弟这么多年,打断骨头还连着筋。顾及同胞之情,抚恤金再多也不能伤了和气。”陈宜深语重心长地对姐姐文某英说。经过一番长谈,三人早已消了气,最终达成一致,同意平分抚恤金。

想一直做下去

“74岁了,不年轻了,您打算干到什么时候?”

陈宜深爱笑,谈到这份工作,他笑得更开心了,“很多人说,我比几个月前更有精气神了。人闲下来才老得快。所以,只要身体还行就一直做下去。”面对这样一位和蔼的老人,任何人都会折服于这种亲和力,变得平心静气。

一直做下去,不仅是陈宜深的愿望,也是司法所几名调解员所期盼的。

民主司法所的专职调解员卢小玲满心欢喜,她说大家在调解中跟着陈院长学到了很多。

卢小玲做过社区工作人员,有十几年调解工作经验,跟各行各业的人都聊得来,大家亲切地叫她“玲姐”。可一旦涉及专业法律知识的纠纷,她就感到力不从心。

陈宜深的到来正好弥补司法所基层调解工作在专业方面的不足。在陈宜深看来,解决基层矛盾所用到的法律知识有章可循,比如《继承法》用到的频率就很高。在他的带动下,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也更主动地学一学法,为来调解的群众多做点事。

几个月来,陈宜深调解了一宗宗纠纷,也获得了很多业界人士的认可。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庭长、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阳兵认为,人民调解制度是对司法救济最好的补充,尤其是由退休的老法官组成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从事调解工作会更加专业,事实证明效果也很好。

也要“补补课”

11月28日,陈宜深换上板正的西装,去参加一场特殊的业务交流会——湛江市9个县(市、区)50余名同他一样退休的老法官坐在一起,聊着几个月来做调解的酸甜苦辣,会场不时传来阵阵笑声。

陈宜深讲起他的体会,调解工作能让他与社会不脱节,现在上网看新闻,还会学习一些最新的司法解释。

他讲起一个月前,接手的一宗物管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的调解请求。两家公司签订的合同已经到期,物管公司希望有一个月的时间来过渡工作,却得不到房地产公司的同意。

要知道,十几年前,物业管理纠纷并不多见。陈宜深意识到,自己需要“补补课”。他找来《物业管理条例》研读,又上门到住建局咨询相关规定,终于促使协议达成,物管公司有了一个月的过渡时间。

目前,湛江有50余名退休法官上岗后,共调解案件310件,调解成功263件,调解成功率85%,有的法官甚至做到了成功率100%。更重要的是,他们发挥自己的法律特长,妥善化解了一批基层长期积压的大案、要案、棘手案。

“我们这些六七十岁的人,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是作为老马还能认认路。”廉江市退休法官张文在交流会上的一席话引得大家哈哈大笑。陈宜深鼓起掌,笑得十分开怀。

人民调解制度是对司法救济最好的补充,尤其是退休的老法官组成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在从事调解工作中会更加专业,事实证明效果也很好。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李梓贤南方日报记者刘稳顾大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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