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有资产“账本”更清晰明了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国资”报告
本报讯(记者潘洁婷通讯员李赞李金属)10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湛江市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管理情况报告》,审议了《湛江市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这是湛江市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后,首次亮出国有资产“家底”,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明白账”。
据了解,为做好首次审议“国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扎实的准备工作。会前组织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开展了系列调研,先后深入多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了解情况。通过深入细致的系列调研,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依据。
此次审议的意义重大,拉开了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序幕。为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根据中央、省委和全国人大、省人大的统一部署,湛江市委于2018年12月14日印发《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2019年起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此次提请审议的综合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地摸清了湛江市国有资产“家底”,报告了各类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主要管理工作和改革进展等。根据报告,截至2018年底,全市国有资产(不含自然资产)总额超过1685亿元,同比增长25.19%;其中,湛江市157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83.9亿元;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288.43亿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12.84亿元。总的来看,国有资产较好地实现了保值增值,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建议探索建立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真正摸清底数,规范管理。”“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提升。”……在审议报告时,针对目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建言,为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依法监管、高效利用提出了不少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新途径。”“国有资产属于人民资产,必须确保人民来行使监督权与知情权,而人民对国有资产行使监督权与知情权,又需要通过人大制度来实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表示,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湛江市落实“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实现对国有资产全口径监督。这不仅实现了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也有效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对打造阳光政府、加强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具有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会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监督法》《预算法》以及《意见》等要求,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及时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促进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向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巩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查找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国有资产管理新局面。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兴代表市政府就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表态发言。他指出,湛江市将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布局管理,有序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持续增强风险意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快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妥善处理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梳理企业、金融类企业、行政事业性及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理清存量,进一步整合优化,有效盘活国有资产,为湛江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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