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区今起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攻坚战,重点整治15类突出违法行为 推动文明交通由“他律”变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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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全力以赴打好“文明交通攻坚战”,全面推进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及创文“国检”测评,今天开始,湛江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据公安机关透露,本次专项行动将大力整治各类交通“顽疾”,形成“强力整治、严厉打击、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整洁、优美的市容市貌环境,全面提升群众文明交通理念和城市品位,为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重点整治15类违法行为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下15类突出违法行为:电动车、摩托车方面,一是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二是非法改装电动车、机动车“飙车竞速”和噪音扰民。三是非法营运电动车聚堆候客,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进入市区行驶等。
机动车方面,一是机动车驾驶陋习,包括不礼让斑马线、乱鸣喇叭、车窗抛物、不按车道行驶、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滥用远光灯等。二是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三是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涉毒驾驶等。四是大货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超载、超速、超限、闯禁行等。五是大客车“三超一疲劳”、随意上下客等。六是渣土车闯红灯、逆行、遗洒飘散、非法加高挡板、闯禁行等。七是黄标车“冒黑烟”、闯禁行等。八是危化品运输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
此外,还包括:水果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机动车、电动车违法停车或不按规定统一朝向停放。社会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公交车强行加塞、违反禁止标志标线、随意掉头变道、不走公交车专用道等。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
努力实现“五个明显”
本次专项行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动员开展集中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推动文明交通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努力实现“五个明显”,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持续改善。
第一,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区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车道行驶的现象明显减少;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乱鸣喇叭、车窗抛物、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滥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动车闯红灯、超员、逆向行驶、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行人闯红灯、翻越栏杆等交通陋习明显减少。
第二,市区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组织明显优化。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设置与维护,全面梳理整改市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不规范、被遮挡、有缺失、有歧义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配时,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第三,市区交通拥堵现象明显改善。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路口、路段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市区道路交通乱点、堵点显著减少,道路交通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规范。
第四,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出行守法率大幅提升;交通参与者守法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主动参与交通治理、积极构建交通文明、共同营造良好交通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第五,市区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点、线、面管理相结合;“网格化”、“铁骑勤务”相结合;传统管理手段、科技创新管理相结合;依法处罚、教育提高相结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市区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
整治分三阶段进行
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本次整治行动时间为今年8月26日至12月31日,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8月26日至9月15日的宣传发动阶段,同步骤、高密度、全方位推进市区创文“迎国检”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综合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让综合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创文、支持创文和参与创文,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第二阶段是9月16日至11月30日,全力攻坚阶段,全力以赴、全警动员,启动最高规格部署、最严管控、最硬打击、最优保障,铁腕手段进行严格执法,重点整治15大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整治道路各类交通乱象。
组织开展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坚持推行交通违法举牌教育措施,提高十字路口交通参与者守法率;完善基础设施和优化交通组织,加强交通标志标线和护栏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设置和维护,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配时,破解市区主干道及重要路段高峰时段交通拥堵难题;落实“网格化”管理和铁骑勤务,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将整治行动纳入市区治安巡逻联防体系,在市局的组织下开展“千警上路”行动,持续保持重兵压境、铁腕整治的态势,切实提高见警率、覆盖率、管事率,不断增强综合整治的震慑力。
第三阶段是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市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文明交通意识;督导考核组紧盯易出现反弹的环节不放松,加强定时、不定时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各类问题短板得到及时整改;不断推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强化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积极创新管理手段和发挥管理职能,实现交通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逐步建立长久、有效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确保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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