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必须先解决销路问题
辽宁日前印发方案,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发挥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势,在节点服务区及邻近扶贫点服务区设置扶贫商品专区、专柜;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等。(9月8日《辽宁日报》)
在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发展的目的非常简单,那就是要让农民赚到钱。比如说种植,只要能卖出好价钱,农民就有积极性、有动力去做好生产。如果让农民一年亏了钱,第二年再让农民再去生产就很难,规模化生产难以实现。其背后的逻辑非常简单:农民抵抗风险能力弱,收入绝大部分都是源于土地,如果投入成本、劳动力后亏钱,种植行为无法长久维持。
随着消费结构的调整和消费模式的改变,种粮食越来越不赚钱。相比传统种植水稻、玉米、小麦等作物,种植经济作物收益更高,许多扶贫地区都希望通过这一模式实现脱贫。然而,这一模式并非万灵仙丹。首先,是产品结构性过剩。农民生产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与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优质和品牌产品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其导致的结果是优质产品的供不应求和低端产品的销售困难。其次,是农民在生产端技术提升较快,产量提升快于质量提升,同时农民在市场端销售能力的缺失,最后出现的问题是产品生产出来卖不出去。
众所周知,通过生产形态的转变,很多贫困地区的农民获得了更高收入,并因此致富奔向小康。可在市场流通渠道不完善的情况下,种植规模越大,农民亏损就可能越大。实际生活中,这种案例数不胜数。君不见,每年都有无数农民因种植的水果蔬菜无法销售而在朋友圈“卖惨”。这里面有辛酸无奈和自我感动的成分,理性分析的话就知道无法持久。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销路问题,单靠这种周期性“卖惨”只会给农民造成畅销幻觉,进而影响种植决策,最终可能害了农民。因此,政府在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做大产业做大规模之前,政府可能更多需要从销售、流通、深加工等方面全盘考虑,多点位发力,为农民生产出来的产品卖掉做好准备。
当前,政府最需要做的就是畅通信息做好对接,让需求和供给更加匹配。在许多盈利性需求偏弱的项目中,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农产品打通渠道。比如,各地供销社和工会组织在采购时,完全可以优先购买贫困地区的农产品。高速公路服务区,也可以展示扶贫地区的特色农产品。甚至在一些城市社区,也可以通过逐步壮大社区群数量,打通直供直销渠道,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扶贫产品+滞销农产品”销售平台。
为了让消费者更加放心,政府一定要把好农产品质量关,将最好的一面展示给消费者。唯有如此,贫困地区的农产品才能在数量、质量和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消费者熟知的特色产品和品牌。比如,广东湛江那毛村的“福平”薯,如今已拥有一定知名度。延安苹果刚开始只在洛川地区种植,通过提高产品质量畅通销售渠道,如今已经打响品牌,成为当地重要的扶贫产业。(黄思成,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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