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法院判决股东偿还原公司债务并强制执行 恶意注销公司躲避执法也枉然
本报讯记者黎阳明通讯员陈小漫曹萌珊报道:近日,廉江法院成功执结一宗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将依法拍卖成功的股东房屋全部腾清交付给买受人。
因湛江某饲料公司(下称“饲料公司”)拖欠58万元,廖某诉至廉江法院,获赔58万元及违约金。然而到了执行阶段,该饲料公司的股东却注销了该公司,法院依法终结执行。后廖某以饲料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和股东戚某违法组织清算、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其合法债权为由,主张由其两人偿还原饲料公司的欠款。法院终审判决支持廖某诉讼请求。
经廖某申请,廉江法院启动执行程序,依法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一套房屋。拍卖成交后,陈某却拒不腾房。廉江法院贴出公告,责令其在限期内迁出房屋,但陈某逾期未腾退房屋,且扬言要烧汽油暴力抗法。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廉江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为确保安全有序,廉江法院提前制定了强制搬迁执行方案和应急预案。鉴于被执行人先前存在过激言行,为避免打草惊蛇,部分执行民警先上前佯装要传唤被执行人问话,说服屋内人员主动开门后,迅速进入控制厨房刀具、煤气瓶等危险物品。从陈某的儿子口中得知,陈某在外地,无法赶回湛江。经做思想工作无效后,在外等待多时的执行队伍立即上楼强制腾房。执行民警按照腾房方案紧密配合,对屋内的物品予以拍照、录像、制作财产清单、执行笔录,监督搬运,打包装箱后,由搬家公司装车搬运至被执行人出租屋。经过一天的努力,廉江法院成功将涉案房屋全部腾清交付给买受人,有效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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