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吏袁刘芳

湛江日报 2019-07-03 08:33

袁刘芳家族故居(袁梓耕提供)吴家栋(雷州)

走进雷州市松竹镇西山村,你会发现这里有许多古民居,其中有好几座是袁氏家族的。袁氏豪居门楼做工精致,有精美的壁画、泥塑、木雕。单从门楼就可看出这不是一般民居。走进里面,你会发现这里高大宽敞、画梁雕栋。其中一座房子有2000多平方米,房子后面还有占地1万多平方米的花园。这里曾走出好几位名人呢,下面只说袁刘芳。

袁刘芳(1537—1616年),字信斋,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举人,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任湖广新宁县(属今湖南)知县,道光《新宁县志》第十九卷第六页有他的传记:“袁刘芳,安福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任。守正不阿,左右有行私者,寘(弃置)之,法不少贷(严格执法,一点也不宽贷)。”

上面一段话有两处错误。“安福人”应改为海康人,即今雷州市人。明代安福县在全国有两个,一在湖南,一在江西吉安府。查湖南同治时期所修的《安福县志》第二十卷明代举人部分,没有袁刘芳。查江西光绪时期所修的《吉安府志》,也没有袁刘芳。而嘉庆《湖南通志》第一百一十九卷则记载:袁刘芳,广东人,万历中知新宁县(任新宁知县)。另外,万历《雷州府志》、康熙《海康县志》、嘉庆《海康县志》也都说他是海康人,后者还说他当新宁知县。

第二处错误是“万历四十一年”,应该是万历三十六年。此志第十八卷第六页说是万历三十六年任。此志还说他万历四十一年前在新宁县干了许多实事。

袁刘芳热心公益,投身地方事务建设,造福一方。道光《新宁县志》第六卷第六页记载他在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为当地造了两座桥的事迹。其中一座叫江口桥,“知县袁刘芳见桥崩塌,捐俸二十两”,发动居民林友梧等人造桥,桥上造亭。出于长远考虑,给银85两买田3亩,每年可收租4石,以备修补。除此外,他还建寅宾馆、福德祠,万历三十九(1611年)年改建新宁公署。

道光《新宁县志》第三十一卷记载:“万历壬子(1612年)秋,蛟水暴涨,石幕、白沙、黄龙一带田塘山地冲洗成江,共约二千余亩。知县袁刘芳申请赈济灾伤人户。”他的积极行动安抚了民心,使受灾百姓对他念念不忘。

他因主动地干、干得踏实,再加上能干廉洁、奉公守法而得到官民的称赞。这并非虚语,嘉庆《海康县志》就有“以循廉称当道”等评价之语。在许多官员的推荐下,万历四十一年升任浙江绍兴府同知(“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他离开新宁时,百姓万分不舍。他一心为民,不把百姓当作统治对象,而把百姓当作服务对象,百姓感激他,在县演武厅前为他立生祠来纪念他,此庙取名袁侯庙。此事在《湖南通志》第七十六卷有记载。

他在同知任上勤政为民。据嘉庆《海康县志》载:有一年海塘崩圯,袁刘芳亲自勘察,指挥修筑。绍兴府有8个县,其中5个县滨海,海岸线有40多公里。修复工程量大,袁刘芳以劳得疾,卒。绍兴人哀悼、思念他。

袁刘芳有好几首诗流传至今,《新宁县志》第二十八卷刊有他的一首七绝诗《崀笏朝天》,此诗是根据新宁县“崀笏朝天”(今叫“将军石”)景点而赋,此石在崀山风景名胜区,高四十米,如大臣觐见皇帝的笏板。在此诗中,作者发挥想象,希望有英雄借取这笏板去拜见圣明的皇帝,为国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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