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多部门联合执法 铁腕打击休渔期间偷捕行为

湛江日报 2019-06-06 08:18

本报讯(记者邓耀瑞通讯员邓国森王升王畅)6月5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湛江渔政支队组织东海渔政大队、坡头渔政大队联合边防部门深夜出击,一举抓获5艘违反伏季休渔规定船舶,其中4艘船舶违法性质涉嫌刑事案件,50多名涉案人员被调查。

当天凌晨零时左右,群众向东海渔政大队举报,称多艘船舶在东海岛调山村对开海域从事非法拖螺作业。接报后,东海渔政大队向湛江渔政支队汇报,该支队迅速调集东海渔政大队、坡头渔政大队联合开发区公安干警兵分三路,一行24人驾驶海监9084艇、渔政44280艇、渔政44506艇摸黑开往案发海域现场追捕违法捕捞船舶。

当时海面能见度较差,违法船舶全部熄灯且分散实施捕捞作业,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执法人员靠聆听船舶机器响声,判断违法船舶方向。经过4个多小时,3艘执法艇展开拉网式搜寻,逐一将5艘违法船舶抓获归案,扣押回东海岛海事码头开展调查。

在此过程中,渔政执法人员、干警连续16个小时不休息,对50多名涉案人员询问、现场勘查、清点渔货。经查,抓获的5艘违法船舶,除一艘为运输渔货辅助船外,其余的4艘船舶均未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船舶证书,涉嫌使用JY-04型拖曳水冲齿耙耟刺(属于国家十三种禁用渔具)从事非法拖螺生产,共捕捞花蛤螺2700多公斤。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艘船舶涉嫌在休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生产适用于刑事案件。目前,案件已启动两法衔接,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取证,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刑事责任。

记者从渔政部门获悉,自5月1日开始休渔以来,湛江市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港口查、岸上堵、渔场抓”,精准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违法活动,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有力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渔政部门共开展巡航执法203次,出动执法人员1782人次,查处违法案件87宗,扣押涉渔“三无”船舶81艘,涉嫌犯罪案件5宗。

休渔还有两个多月,下一步湛江市农业农村、渔政等部门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亮剑2019”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惩各类非法捕捞行动。

湛江渔政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条款,对于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省、市有关违规渔船扣减油价补助的规定,如是在册渔船,还将取消当年油价补助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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