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研讨会召开 规划期内拟增24.7万套城镇住房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宋伟光)5月3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湛江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研讨会,为全市房地产发展把脉定向。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编制情况介绍,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为更科学合理编制规划成果提供保障。副市长陈伟杰参加。
为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湛江市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湛江市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如下简称《规划》),对全市住房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空间布局、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划。提出在规划期内,湛江市新增各类城镇住房24.7万套目标,其中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改住房、人才住房、租赁住房等,对各年度和各县(市、区)发展目标都作了明确规划。
《规划》提出,要搭建房地产项目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加强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后的跟踪服务和监督,保证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准确反映各县(市、区)个人住房的规模与空间布局。
《规划》提出,要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到2020年底,全市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30%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15%。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永幸)5月31日上午,湛江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上申报材料培训会在市图书馆举行。活动旨在加大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