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牌在即 电动车管理将迈第一步

南方都市报 2019-05-30 09:18

行驶在中山二路的电动车,电动车给出行带来便利也带来管理难题。南都记者吴进摄

在中山的大街小巷,电动车是十分常见的交通工具,电动车一族数量庞大。据中山市交警部门2018年统计,中山电动车已经超过100万辆。与便捷的出行方式相对应的是,中山市电动车一直属于“自由增长”状态,从销售到上路行驶都没有明确规范,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引发一系列问题。

今年4月,中山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拟自6月1日起,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CCC认证的,准予登记上牌。尽管目前上牌确切时间暂未公布,但该项工作已如箭在弦。南都记者通过分析中山电动车的现状及问题,梳理管理政策制定情况,探究中山电动车管理的方向。

现状

平均每3个中山人

就有1个骑电动车

对于39岁的李云霞来说,电动车是她在中山出行的主要工具。每天早上8点骑车送儿子上学,买菜上班,一路下来只需40分钟。“家里还没有汽车,也不准备买”,李云霞和丈夫都是湛江人,到中山务工8年,“如果买一台车再加上车位,压力就太大了”。公交出行还是不太方便,“我早上要到三个地方”,李云霞说,从家里到孩子学校没有直达公交,算上两头走路的时间,要半个小时以上。再买完菜去上班,怎么都要1个多小时。

不仅仅是外来务工人员,不少家里已经有小车的中山人,也需要电动车。邢女士考完驾照后,并没有下决心让老公再买一台小车。根据中山交警部门的数据,截至今年2月,中山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42万余辆,并且以每天800辆的速度猛增。“十年前中山道路还挺通畅,现在高峰时期出门塞车,城区停车难,开车有时是给自己添堵”,邢女士最终也选择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

中山市政协常委、市规划设计院总规划师聂洪文认为,在中山电动自行车广泛应用于全域城镇乡村的交通出行。“中山市城乡居民及产业工人的出行,具有距离较短的特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需求与城乡空间及路网结构、产业布局的契合度较高”。聂洪文还谈到,价廉实惠、绿色环保的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率高、空间大,成为基层群众出行选择的主要工具。

据统计,目前中山市电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00万辆,也就是说,平均每3个人中就有1个人通过电动车出行。

困局

使用管理不规范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中山市城镇交通系统完善度不高,特别在广大乡镇地区,电动车骑行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都没有经过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加之违法成本偏低,路面的电动车普遍存在不按车道通行、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等乱象。导致电动车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正常交通管理秩序,威胁公共交通安全。

1部分驾驶人不戴头盔

每天下午5点以后,悦来路-中山路路口就变得繁忙起来,附近学校的学生陆续放学,不少家长骑着电动车来接孩子。5月以来,南都记者多次在该路口观察,悦来南路方向没有非机动车道,在等红绿灯时,小车排起长龙,但电动车似乎都不甘落后,虽然车上搭载着学生,可司机仍然在狭窄的机动车道中穿梭,直至挤到人行道线前、机动车队伍的最前面。等到红灯开始数秒,前排的电动车就迫不及待地冲出路口;绿灯亮起时,至少有二三十辆电动车夹在小车前后行驶,由于电动车车速较慢,后面的小车司机也不敢加速,高峰时绿灯亮起时往往只通过四五辆小车,导致通行效率降低。

按照现行交规,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而路面上行驶的大部分属于电动摩托车,需要佩戴头盔。5月24日下午5时30分,南都记者在上述路口初略统计了一下,约40辆电动车只有15辆车上人员戴了头盔,过半数驾驶人和乘客都没有戴头盔。而这正是近期中山交警严查的内容。

2逆行现象屡见不鲜

中山石岐老城区道路较为狭窄,许多道路只允许单向行驶,据南都记者观察发现,这些单行道路往往也是电动车违规逆行的高发地,许多电动车驾驶员为了贪图便捷选择铤而走险。

以孙文中路为例,5月27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短短观察了5分钟,就看到7辆电动车“逆流而上”,与路面上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和公交车“擦肩而过”,险象环生。甚至有电动车驾驶员在正常行驶的汽车面前突然违规掉头逆行,场面十分惊险。不少汽车在面对逆行的电动车时只能被迫减速、避让,在道路上车辆较多时还会引起不同程度的拥堵。

电动车在道路上逆行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还直接危害电动车驾驶员的生命安全。去年10月29日8时25分许,汪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横栏镇岐江公路美逸大酒店对开路段,逆向行驶,影响正常的行车秩序,逼停了一辆小车,随后被迎面驶来的小货车撞倒在绿化带,汪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三辆车都不同程度受损。

现场视频显示,汪某逼停小车后,还责怪小车司机开得太快差点撞上自己,被小货车撞倒后,又对前来查看的小货车司机骂骂咧咧。事发后,@中山交警在官方微博中严词道:“不是每个人都应该躲你,都躲得开你”。

3没有牌照增加办案难度

电动车安全性较差,驾驶人经常没有佩戴头盔,缺乏有效的安全保护,容易引发交通伤亡事故。2017年,中山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达63宗,死亡11人,受伤50人。而对于涉及电动车的事故处理,交警往往觉得有些棘手。

一位常年在一线执法的交警介绍,由于大量电动车外形、体积均与摩托车相似,速度也相当快,特别是没有牌照,如果发生事故驾驶员逃逸后,其他的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者很难提供相应信息和证据,大大增加了办案的难度。而且,即使涉案车辆遗留在现场,由于没有任何登记资料,无法查找车主,案件同样难以办理。

另外一个问题是,这些电动车几乎都没有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后,受害人很难得到及时赔偿和救治,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中山交警曾经公布一个案例,年过六旬的重庆男子邹某驾驶电动车在大涌镇葵朗工业园某便利店对开路段时,与一行人发生碰撞,导致对方倒地重伤。邹某却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大涌交警大队抓捕归案。在事故的后期处理中,大涌交警大队认定邹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但是邹某经济能力有限,加上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未购买保险,在赔偿对方3万元以后再无赔偿能力,最后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没有牌照还引发出一个治安问题———车辆被盗抢后立案破案十分困难。中山市公安局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没有上牌管理,防盗措施也不足,公安机关难以有效监管,因而容易成为偷盗和抢劫的目标。车辆被盗抢后,公安机关对其“机动车”、“非机动车”身份归属难以认定,因车辆无牌证、无车架号等资料,便宜易出手、销赃快,立案破案十分困难。

据中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统计,2016年,全市发生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13756宗,绝大部分无法破案找回,严重影响中山市社会治安秩序。

措施

管理政策不断调整

实际上,对于电动车的管理中山已经酝酿了很长时间。在近年的两会上,几乎每一年都有关于电动车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市民关注度很高,而国家及省的相关标准也一再调整,所以此前中山还没有形成稳定而有效的管理政策。直到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工作得以再次启动。

管理办法颁布后又遭遇废止

南都记者了解到,中山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有电动车,2006年进入快速发展期,2008年至2012年则是膨胀发展期。到2012年,中山已经有500余家电动车经销店,对电动车进行管理的呼声也日渐高涨。这一年中山市电动车协会成立,协会希望在企业与政府之间搭起桥梁。到今年,据不完全统计,中山电动车经销店已经接近700家。

就在2012年,省公安厅、经信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意见》(粤公通字〔2012〕115号),规定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实行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要求各地市设立过渡期,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

紧随其后,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立即牵头起草,并由市政府于2013年颁布实施了《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中山市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其间还做了大量宣传、执法等工作。

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直至2016年8月才出台,在过渡期结束至《目录》出台将近2年的这段时间,市民实际上无法在市场买到合标电动自行车,纷纷用回了原来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中山市政府也于2015年废止了《办法》。

市政府将电动车管理纳入绩效考评

在《办法》废止后4年间,中山交警也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对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包括摩托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但是这样的末端执法效果有限,专项行动结束后,违法行为仍屡见不鲜。

随着电动车问题越来越突出,十件民生实事、市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每年的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都将“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作为焦点之一。社会各界纷纷建议中山通过地方立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

对此,中山市公安局曾表示,经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如果中山市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地方立法,法规的所有条款必须有上位法支撑,没有依据的条文,不会获得通过。例如,如果想通过立法解决电动自行车保险问题,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对机动车实行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但对非机动车则没有规定,所以只能倡导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而不能强制,立法效果并不理想。另外,如果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立法,要走的流程比较长,程序复杂,需花较长时间。

作为回应,2017年《中山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制定《关于加强中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意见》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当年年底,中山市公安局以市电动自行车联调办的名义制定并向中山市工商局、中山市质监局等成员单位印发了《中山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质监、工商部门依据职能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公安部门严格路面秩序管理,适时启动登记上牌,并设置退市缓冲期,逐步淘汰超标车等事项,事实上起到了地方立法的作用。

市场走访

部分商家购新国标车赠保险

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也就是新国标正式实施。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为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压不超过48伏;电动机连续输出功率为400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这使得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得以再次启动。中山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随后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指出,自6月1日起,凡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CCC认证的,准予登记上牌。虽然截至南都记者发稿时,上牌具体时间尚未公布,但这项工作已是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相较于普通市民,最先闻风而动的是电动车经销商。日前,南都记者走访了莲塘路多家电动车销售店,不少老板都在横幅上打出国标电车的字样。在显眼位置摆卖的车型中,几乎都有各式电动自行车,不少车身上都有3C标志。这些电动自行车价格不一,便宜的仅一千出头,贵的也就3000元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在几家大的品牌商推销的过程中,对购买电动自行车都赠送一年保险,保险范围包括电动车被盗抢、发生事故对第三者理赔、车辆自燃等。销售人员介绍,车主第二年开始需要自己续保,不过价格不高,一年只要几十块。

此外,还有商家推出以旧换新的活动,不管旧车是什么品牌,经过评估后都可以折价换新车。“最近来看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不少”,一位经销商表示,很多人都听到了要上牌的消息,准备买车、换车的市民,就过来试车。

仍有大量电动摩托车销售

按照新国标的规定,中山市路面有九成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因为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

在走访市场的过程中,南都记者发现,因为一直以来功率超过400瓦的电动摩托车更好卖,所以各家门店还是有大量电动摩托车供应,不过大多写明“电动摩托车”字样。记者询问:电动摩托车以后还能上路吗?有的销售员说:“只要有摩托车驾驶证就可以了”。还有人认为,会有3年的过渡期,“到时候再说呗”。

5月26日中午,彭先生正好推着才买不久的电动摩托车来检修,南都记者问他为什么没考虑电动自行车,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太轻了,没劲”。彭先生说,现在车都停在小区地下车库,电动自行车上坡都难,要推上去。另外,他说电摩后面的座位宽松,坐人方便,而电动自行车不让坐人,有的车型即使后面加了座椅,使用也不方便、不安全。

延伸

上牌后如何管理?未来如何发展?

中山市政协常委、市规划设计院总规划师聂洪文认为,目前中山电动车仍是基层群众出行的主要工具,使用群体庞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禁了之。因此,在推动规范管理的过程中,中山既要注重照顾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又要从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维度进行考虑,建立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

聂洪文认为,这次中山将合标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实施牌证管理制度,是一个开端。上完牌后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上路怎么走?……这一系列问题还需要政府各部门合作,厘清关系。

南都记者查阅发现,中山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颁布和实施的《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明确自行车是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对自行车道的等级、宽度以及隔离形式都进行了规定。

为解决非机动车路权严重缺失、人非共板、与机动车抢道、非机动车道覆盖率偏低、网络不连续等问题,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此前组织编制过《中山市城市道路交通总体设计标准与导则》。不过在2018年12月29日,中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专业委员会扩大会议2018年第十四次会议,这个项目没有通过审议。

而这正是源头设计所在,政府部门要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制定从宏观规划到中观管控再到微观设计,形成自顶而下、轻重分明的中山市道路总体设计标准与导则,优化非机动车道网络标准,才能让路面的交通管理管出实效。

此外,针对超标车辆占主流的现状,聂洪文认为可制定相应退市计划,通过限期淘汰或以旧换新、召回改造、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市民主动置换、报废超标电动车。

统筹:南都记者王卫

采写:南都记者吕婧实习生唐培峰

摄影:南都记者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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